无法通过指纹直接认定罪犯。警察就从医院开始排查,提取他们的指纹来进行对比和甄别。不过,很可惜,医院的所有人都没有相同的指纹。”
“虽然有人提出过把小镇所有人的指纹都提取出来对比的办法,但被否定了。警察认为那会把警察的事情全耽误了——一个小镇几万人口,等到一个个指纹人工对比完,估计要好几年。因为那枚指纹,可能是食指,也可能是中指,还可能是大拇指、无名指,可能是左手,也可能是右手。这样庞大的数据量和工作量。警察还要不要干别的了?”
“这时一个警察提出了一个办法,就是一方面收集周围小镇购买福尔马林溶液的资料,另一方面就是派警察全天24小时守着福尔马林,不容许发生疏忽,第三方面就是派人以调查案子为名对居民进行访问,看看谁家有福尔马林的气味。第三点因人手不足而没有实行,只能实行前两点。这本来也算是笨方法,但比起对比全镇人的指纹来,那是简单太多了,因为这个人如果真是偷取福尔马林来浸泡女尸,那么他肯定要更换的,不然溶液浓度下降,女尸就会腐烂。”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多月后,警察果然收集到了附近出售和购买福尔马林溶液的登记资料,其中确实有本小镇的人士。警察挨个上门询问并暗中观察,终于找到了偷盗女尸的人!”
“那也是一个老头,中年丧偶,一直鳏居。警察在他屋里闻到了福尔马林的气味,问他买福尔马林做什么,他的回答又有些慌张。警察就搜查了他家,发现在地下室有一口大玻璃缸,里面浸泡着的就是那具被偷走的女尸。”
文瑜顺到这里不说了。我只好问她:“这个好像没有什么可怕的啊?为什么你要说可怕呢?”
文瑜脸上红了一片,犹豫了一会,才小声说道:“在警察的审讯之后,老头交代了作案动机。原来他是鳏居已久,精力过剩,无处发泄,正好发现新死的那个女性长得还不错,又年轻,就萌生了一个非常变态的想法。他偷走女尸藏到家里地下室,用福尔马林浸泡起来防腐,然后,每天晚上,咳咳,亵玩那具女尸……”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你说的是这个老头偷走女尸是为了做某些爱做的事情啊!确实是够变态的,连尸体都不放过!不过,他不怕福尔马林把他给弄出病来啊?”
文瑜白了我一眼:“老头准备了防护的东西的。哎,你们男人啊,在满脑子都是某种想法的时候,就什么都不顾了!”
我正色道:“那不可能!像我这么满身正气的男人,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