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三章
晕过去也好,活过来也罢,反正不管警卫队长怎么争辩,杀人的罪名还是落到了他自己的头上,军法部长拍案了,谁也翻不了案了,
军法部长表态以后,军法处长就命人把警卫队长等人关进了死牢,为了说服集团军群参谋长,又到卡车上仔细查找证据,又到出事卡车上查找相关证据,结果,发现了两枚白朗宁手枪子弹弹壳,
经查,警卫队长用的也是白朗宁,护送参谋长的警卫,是用的也是白朗宁,这就出现了三种可能,一,是警卫杀害了参谋长,然后贼喊捉贼;二,警卫队长登车杀害了参谋长,警卫队长有这个本领;三,警卫队长和警卫合谋,干下了这桩谋杀案,
最后,军法部长,19集团军司令,军法处长讨论后,一致同意第三款,即合伙谋杀参谋长,警卫队长杀害了参谋长,一直等到警卫队长离开后,两个警卫才鸣枪示警,这种解释就非常合乎逻辑了,
接下来又开始第二轮审判,军法处长就按他们自己设计暗杀过程,进行先入为主的审讯方式,双方四人,审讯记录上签了字,还能怎么样不签也过不了关啊,反正是一死,死前就少受点罪吧,
至此,军法部长,19集团军司令员联名给中央集团军群司令部发了一份电报:
集团军群司令部,19集团军原参谋长被害一案,现已查明,本案系护送参谋长的警卫,与原警卫队长合谋所杀,护送警卫为警卫队长的逃跑提供了方便,原警卫队员提供了掩护,接应等工作,应视为同谋,一并处死,昭告全军,严肃军纪,军法部长,司令员共同签发。
这个案子就这样结了,枪毙了了二十多人。至于二十万马克,警卫队长最说不清的证据之一,再也无人提起,因为一旦提起,是雇凶杀人,上司就会要求追究,追查·二十万马克的提供者,此人如此神密到哪儿查去,二十万元马克,不再提了,不但省去了好多事,
对这二十万马克,三个人一起进行了分赃,据说是四四二分赃,因与剧情无关,也没有仔细调查,不过,从此以后,没人再提起,与装甲旅有关之事,司令员清楚,参谋长之死,肯定与装甲旅有关,这事就是有参谋长派兵袭击装甲旅之后引起来,
司令员心里清楚,但是没有说,这个装甲旅不是好惹的,这是真的有可能是装甲旅雇凶杀人,警卫队长不可能有那么多钱的,他说神秘人真的是存在的,也就不好意思再追究了,要是追究追究下去,这是想一时半会结案,就说不齐了,自己不说,就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