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废墟间艰难爬起身来,宋就抹了把嘴角的血迹,脸色虽说有些惨白,倒似乎没有什么怨言,反而眼里神采奕奕,浑身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爽。
在他数丈之外,两位重伤垂死的家伙一动不动,已经躺尸了。宋就撑着身子往这边过来,在两人跟前蹲下身来,说到:“现在听不听我的规矩?”
当然没有人能回答他,他的道理在这一瞬间真的是毫无道理。
但这种道理,却又是世间最常见的道理。
我比你强,那么我即是道理。
这就是世俗最通行的道理。
宋就将两人搜罗了一遍,取下那双拳套以及那柄暗淡无光的长剑作为本次大战的战利品,随即将两人扔出了小洞天。
外面未曾进来的人,与两人相熟的慌忙过来查看,好在不是两具尸体。
宋就花了些心思,不想再有更多人往这边进来,于是纯物理攻击将两人揍得胖了至少一倍,亏得两人身上还带着其他辨别身份的东西,不然恐怕就成了荒郊野狗的食物了。
见到这幅凄惨模样,倒也好些人不敢再进去了。
莫卿卿见状,也有些后怕。
要是被人打成这种扔出来,实在很没面子啊,不过不死人,或者更有理由进去一探究竟了。
老实讲,宋就有些后悔将两人就那样扔了出去。
应该先找一个地方关起来,到了最后再扔出去才对啊。
然而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戴上那双拳套,试着挥了几拳,威力倒要提升了至少三成。由此伪装成那人的身份,说不定可以省些麻烦。
这一刻,真是有些伤心自己以前没有好好修行了。
真如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这会打起架来,有心无力啊!
心念微动,那本来自小狐狸的赠礼,叫做《荒源本经》的,当中某一篇名为《说剑篇》的内容并出现在心间,只是这会也没时间来用了,那柄长剑一时半会儿只能是种摆设了。
剑悬左腰,右边则挂着那只小酒壶,若非刚经历一场大战,实在有些狼狈,不然还真有几分剑仙模样了。
小洞天内,果然是要“不死不休”了。
宋就没有即时再上去寻找对手,已经缩回小酒楼养伤。地窖里搬出了数坛好酒,坐在先前的楼顶,潇洒豪饮。
只是无论从那个角度看去,一个人的酒局实在太过单调,孤独得叫人心疼。
宋就不清楚自己应该是怎样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