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的致富典型啊,案子又是法院判的,我们人大怎么好干预啊?总不能让崔林初到省城找可为同志吧?可为同志现在可是常务副省长了!清兰,你们检察院得在法律监督上多做点工作啊,看看法院判的是不是有道理呢?”
岳清兰禁不住一阵头皮发麻,马上想到:面前这位老领导该不是要出他以前的搭档余可为的洋相吧?陈志立做市委书记时,和市长余可为面和心不和,岳清兰是知道的。据说当年提名她做检察长,余可为还在常委会上婉转地抵制过,陈志立没买账。在彭城许多干部群众眼里,她是陈志立线上的人。不过,天理良心,在此之前,陈志立从没对她说过多少工作之外的话,更谈不上什么感情笼络,这位老领导给她的印象是:老成持重,公允平和。除了重要的干部人事安排,一般不坚持什么。余可为正好相反,风风火火,闯劲十足,是公认的有气魄的开拓型干部。市长强书记弱,在他们那届班子是个不争的事实。也正因为如此,余可为破格提上去了,先做副省长,很快又进了省委常委班子,做了常务副省长。据说陈志立心里是不大服气的。
崔林初的事岳清兰也知道,报纸电视上曾经猛炒过一阵子。崔林初靠养兔子闯出了一条致富之路,住上了价值上百万的大别墅,引起了余可为的注意。余可为就出面抓了这个典型,向省里汇报后,邀了一帮欠发达地区的县长、县委书记到崔林初的兔子养殖场开现场会。贷款也是余可为亲自批的,要市农行特事特办,市农行也就特事特办了。事后,彭城地区的兔子多得成了灾,价格一落千丈,崔林初破产也在情理之中了。市农行到法院起诉追债,法院查封崔林初的财产其实都很正常。
岳清兰觉得陈志立没有必要在这种事上做余可为的文章,气量太小了嘛!嘴上却也不好多说,更不敢劝,只道自己一定抽时间亲自过问一下,还开玩笑说了句:“老书记,您跟崔林初说,让他别烦您了,以后就到我们检察院信访室‘上班’吧!”
陈志立的风格是点到为止。崔林初的事不说了,把《满江红》写完,漫不经心地磨着墨,又说起了另一桩案子:“还有矿区公安分局收赃车的事,也举报到我们人大来了。清兰,我可和你说清楚:这不是匿名信啊,全是有名有姓的,好几封哩,我都批转给你们检察院了。你检察长大人看到了没有啊?有什么说法呀?”
岳清兰赔着小心说:“我们已经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书了。”说罢,又补充了一句,“收购赃物罪不在我们检察院管辖范围,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