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样的话,那个鬼使这个行为又有什么意义呢?”郑晓莲习惯性的望向林坤,“他总不可能就是挑衅一下那东西吧?”
由于两人一开始都是受制于林坤,在这家伙手上吃了不小的亏,心底难免有些不爽。
合作起来,自然不可能听从林坤的指挥,刚开始都是各查各的,顶多一起总结一下,得到的讯息藏着掖着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林坤虽没有刻意炫耀,但那洞悉人心以及观察入微的能力在关键时刻,一点点显露。
潜移默化间,两人已经把他当成了主心骨,并且开始不自觉的听从他的意见和安排。
直到现在,三人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团队!
先前的三人,与其说是团队,倒不如说是三个走在一起的路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各自为战、各怀鬼胎,恐怕只有被逼无奈时才会合作。
那是因为一个队伍里,只需要一个声音,没有能力足以服众的人出来指挥、领导,谁也不服谁,几人才会像一盘散沙。
如今林坤展示出来的能力已经得到两人的认可,兵不血刃、自然而然的就得到了话语权。
假如他一开始就命令两人乖乖听他指挥,那肯定只会激起对方的逆反心理。
哪怕他后面表现确实出色,也依旧无法收买人心,说不定还会故意跟他对着干,跟现在比起来完全落了下乘。
这种东西,对林坤而言不过是一点点掌控人心的小手段。
不卑不亢,用实力说话的人,总是比能力不凡却狂妄自大的人更讨人喜欢。
哪怕林坤本来不是个这样的人,但他现在,至少要装成这样的人。
这就是高情商在人际交往时的巨大作用,不过对他而言,也只是一个用来掌控人心的手段罢了。
“意义不是已经很明显了吗?”林坤淡笑道,“那个鬼使敢设计这样一场凶杀案,肯定是有着绝对的自信,认定‘那家伙’无法通过这个案子找到自己。”
他顿了顿,“所以这个案子只是他布下的局,他只要在现场特意留下一点看似很隐秘的线索充当诱饵,‘那家伙’肯定就会像闻着血腥味的鲨鱼一样乖乖上钩。”
他看着两人,伸出一根手指,“而我们现在,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找出那个诱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