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的理由。
那天回去,我没有回家,在外面待了一宿。
因为我感觉我已经把父母的脸给丢尽了,没脸见他们。
我可以不要脸,但他们不行!
我知道,自己差不多该现实一点了,也差不多该成熟一点……
第二天在父母的又一次劝说下,我想点头答应他们,乖乖去做他们想要我做的工作。
但我很清楚,他们要我做的那份工作,根本不可能再抽出一点时间来写。
只要点点头,就相当于宣布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写了。
只要点点头,尘埃落定,无论是他们还是我,都会变得根轻松。
只要点点头,一切就都结束了!
可我这个头,就是点不下去。
那一刻我才知道,其实我真的很喜欢写!
从初中的时候在本子上写,到高中的时候网吧熬夜码字、在起点上传了十来章,再到大学正式开始学习、把写当成一种职业。
这是一份我从小就热爱的职业,靠着写养家糊口,也是我毕生的梦想。
我想……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于是,我决定再任性最后一次。
我跟他们说:再让我写一年试试看,要是到年底之前,月收入低于一万,我就不写了。
他们说月收入一万也很难养家糊口。
但对于月收入只有几百的我而言,那已经是一个难于登天的目标了!
最终,他们还是勉强同意了。
……
就这样,我又恢复了更新。
每天拼命的学习,努力的更新,用了差不多十来天,才勉强恢复了状态。
但我很清楚,现在这本书断更了这么久,已经没几个人看了,全勤奖和半年奖也不会再有了。
想要有所起色的话,必须拼上命来更新。
于是,这个月,除了第一天卡文卡的厉害之后,其他几天都是每天四更。
每天码字的时间,最少都在十个小时以上,除了三餐时间之外,无时无刻都在码字。
每次写完之后,累的夸张,头晕脑胀,但真的很充实。
就像回到了几年前我刚开始写书时那样,明明就那么几十个人看,但每天都能坚持码字十个小时以上。
有时候,一个突然冒出来的评论,就能让我高兴半天。
……
我以为曾经的我回来了,我以为我能一直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