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恨你,还是该感谢你?”
不爱,便不给回应。
理智告诉他,这才是对先爱的那个人,最大的温柔。
他十分清楚自己的优秀,十分清楚他的出色的长相和身材,给他加了多少分。也十分清楚,他的身份和金钱,能够引诱来多少女人为他尖叫。
正是因为他清楚自己的帅气多金,对于女人而言是有多有用。
而这个女人,却做得那么理智——不爱,绝不给回应。
更是因为她的这种举动和选择,才更在一群即使不爱他却会因为他的帅气多金,而对他丝连藕断的那群女人之间,这份坦然,才显得弥足珍贵。
她也,弥足珍贵,越发的吸引人。
这样的女人……为什么是沈修瑾先遇到?
为什么!
女人不看他,陆明初往前走到女人身前站住了:“老板,我带你走吧!”
他几乎是下定了决心:“我带你去一个再也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你,跟我走吧!”
她的脸上,那份恬静安详,他想要守护,不想让任何人任何事情打破她平静的生活。
女人似乎听到一些怪异:“陆先生,你说疯话了吧?”
望着她,陆明初无法说出口,她的踪迹已经被人找到,更无法残忍告诉她,她安逸的生活,快要结束了。
“老板,我是真心的,我,要带你走。”陆明初说:“去普罗旺斯,去凡尔赛,去威尼斯,都可以,去到再也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我会照顾你一辈子。”
女人看了陆明初一眼,忽然拉开身上毯子,站起来,缓缓往大厅走:
“昭昭,把医药箱拿过来,帮陆先生包扎一下手。我有些乏了,先上楼睡觉了。”
身后,陆明初握紧了拳头,手上的手掌,血液更是往下流不停歇。
“简童!”
他终究,没有忍住,在那个女人快要步上楼梯的那一刻,大声地喊出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