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人命,第一条的证据最多,凶器、指纹、甚至现场监控都是铁证;第二条留下了凶器、伤口;第三条只剩下伤口。”
“三次杀人,你留下的证据越来越少,杀人时候的印记却越来越明显。”
“你学过刑侦,你不会不知道,这是一个已经上了瘾的连环杀手演化的过程。”
“对生命没有了敬畏心,你已经不配做人。”老严站起身拉开刑讯室的大门,“你没有最后一次机会了。”
“放在桌上的纸笔,你可以用来写许成龙的犯罪记录,也可以用来写忏悔书。”
“不过我觉得,都没有必要。”
“你的陈述和证词都不再可信,对我们来说,你不是用坏了,而是已经死了。”
老严关上刑讯室的大门,留下了那半包烟。
白毛哆嗦着抽出了一根香烟,因为没有打火机,他把烟塞到嘴里嚼了两下,一直面无表情的脸上显出了一点苦相。
被烟丝呛得,苦得脸都缩成了一团。
他的卧底工作做的很好,有他参与的案子结案都很快,他立过大功,也想过自己会有很好的前程。
作卧底,其实是为了气他爸爸,他考上了警察学校后,他那位从来不给他任何经济支持的爸爸开始四处吹嘘自己有个出息的儿子,电话一个接一个,过年回家的时候他爸爸居然还送了水果给他那个常年卧床的妈妈。
所以他申请了卧底,通过了一系列测试,当上老鸨的打手时,他兴奋的告诉爸爸,他被学校退学了。
越坏,他爸爸就越气急败坏;越气急败坏,他就越过瘾。
他已经有点忘记他走上岔路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大概是某一天晚上喝醉了酒,用酒瓶子砸开了他一直看不顺眼的人的脑袋,那一次他没有上报,他当时的老大帮他把这事压了下来,那个砸开了脑袋的人最后还得跪着喊他一声哥。
不是不心虚的,那时候他还记得自己是一个警察。
但是,太爽了。
那种可以抛开所有的规矩完全彻底的随心所欲的生活,那种一个月拿到的钱超过了一个一级警司一年年薪的感觉,那种因为他的拳头跪地求饶屎尿横飞的人的畏惧眼神。
久而久之,他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他那位卧床在家多年的妈妈坐着长途汽车来找他的时候,远远的喊了他的名字。
那时候他喝的正嗨,脱了裤子用皮带抽着来陪酒的小姐,完全没想到那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