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喜欢那个时候的他明明脆弱迷茫,却仍倔强地眼里有光的样子。
彻底沦陷的那晚,朱凌刚又被一家酒吧告知“以后不用再来了”,灰心地抱着吉他,背对着他躺在床上无声颤抖。
纪锴伸过手去,整个儿从背后紧紧抱住那人。温暖的肌肤贴着他略凉的肌肤。
半晌,他听到那人努力压抑的鼻音:“锴哥,也许我根本没有才华,也许……这一辈子都没人愿意听我唱歌。”
“我听。”
纪锴收紧手臂:“你还有我。你写的每一首歌我都喜欢,真的。”
“朱凌你别怕、别担心,别想太多。你就好好写歌、唱歌。我养你,别有后顾之忧,别怀疑自己的才华。”
“总有一天,你一定会大红的。”
“你的歌会有非常多的人听到。会有灯牌,会有个人演唱会,会有好多粉丝在台下为你欢呼尖叫。”
……
人生一向充满讽刺。
偏偏朱凌最晦暗失意的那段日子,却是纪锴回忆起来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那个时候的朱凌,要多单纯有多单纯、要多一根筋有多一根筋。从来都不会说谎,更不会骗他。
娱乐圈是个大染缸。
早知道就不要倾家荡产送他一步步融进去。
每一次上镜,每一次曝光,每一点粉丝的积累,都一点点地消磨掉了他深爱的那个人,造就了眼前这个陌生的、顶着无限光圈的大明星。
朱凌开始背上各种各样虚假的“人设”,更从沉默寡言的单纯青年,变成了有名的“幽默”“傲娇”“逗比”“毒舌”。
渐渐,朱凌赚了不少钱,不用再靠他养活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锴哥”变成了“宝贝儿”,“宝贝儿”又变成了“熊宝宝”。
熊……艹。
嫌弃老子一身肌肉你直说!喜欢纤腰白腿的小鲜肉你早说!
你他奶奶的才是熊宝宝!
……
……
“来来熊宝宝,快跟我形容形容!我在外头的‘宝贝儿’长啥样?要是个美人,我还真考虑去认识一下呢?”
纪锴翻了个白眼:“长得是真没话说,只可惜胆小如鼠。”
“哦?”
“他就那么点儿高,小蛮腰美人,皮肤特别白,染的一头金毛。”纪锴坐着比了一个高度,“门一开,我低着头看他,他抬着头看我。”
“估计是想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