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性子,郝猛不喜欢。
“兄弟,做什么的啊?”对面做的胖子,朝郝猛挑了挑眉,冷笑着问。脖子上戴着一条挺粗的金链子,手指也戴着个大金戒指。郝猛到不是反感穿金戴银,一个人有一个喜好,年轻的时候,郝猛也喜欢,不过那时候穷,买不起,现在是嫌它价值低,另外戴在脖子上,也挺沉的,压脖子。
郝猛歪头看了孙娆一眼,对方朝他眨了眨眼睛,眼神里带着一丝哀求之色,也不知道葫芦里卖什么药呢!
“我啊,收破烂的!”郝猛笑着说。
孙娆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又来这套,要不是知道他的实底,说不定还真的让他骗了。这家伙最不是东西了,就喜欢扮猪吃老虎。不过今天能在这里遇到他,也算是个意外之喜吧,算算时间,已经好久没见过了,再过几个月不见,兴许就该把自己忘记了吧。
哎,想到这里,心里又忍不住叹了口气,自己当初的想法是有些幼稚。可人谁不想过好日子啊,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有错吗?
她也知道,郝猛肯定不会娶自己的,这点周铭也跟她说过好多次了,她也想开了,结不结婚又怎么样,钱。她想要钱,她还想过贵族生活,但是自己第一次给了他,要说心里一点牵挂没有。那也是自欺欺人的,有了第一次,甚至连第二次都有了,那还在乎在多来几次吗?
男人和女人的感情。有些时候是经历磨练出来的,但更多的时候,则是靠着‘摩擦’‘摩擦’出来的!
没有激情碰撞。哪来的爱情火花!
孙娆不盼着郝猛能爱上自己,只要他肯上自己就够了,在没找到更好的男人之前,孙娆就认准他了!
这段时间她也一直在找郝猛,可这人好像从石城消失了一样,行踪飘忽不定。连周铭跟她哥都没打听出来!
“收破烂的?”对方愣了下,然后似笑非笑的说:“兄弟,这个行当现在还赚钱吗?我们家里是搞装潢的,你看看咱们能有点业务往来不?”
郝猛笑着摇头说:“这个,好像往来不大,我主要是回收生活垃圾的。”转头看着孙娆道:“我还有点事情,要不你先跟朋友吃着?”
“我不!”孙娆紧紧抱着郝猛的胳膊,微微撅着小嘴撒娇说:“我就要陪着你,你不知道我有多想你,见你一次比见耶稣还难,今天让你走了,谁知道哪天在能遇见你呀!”
郝猛眉头皱了下,心说自己不欠你钱吧?咱们感情有那么深吗?
“孙娆,你这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