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帐里有股难闻的气味。
唐晚荻一进来就闻到了。据说狗的嗅觉是人类的一百万倍,狼的鼻子比狗还灵……
嫁给狼族相当于是一种涉外婚姻,世界观、审美观多多少少要产生点变化。她没什么好抱怨的。没准人家还觉得这是香呢,过段时间鼻子适应了就闻不出来了。
再说她也不是来渡假的。
大帐深处的狼王正在不安地踱着步子,厚厚的牛皮靴踩在地上,留下一个个深浅不一的脚印。
这个魁梧的男人看上去不到五十,豹头环眼、虎背熊腰、大半张脸都被浓密卷曲的胡须遮住,如果穿上古装铠甲,活像《三国演义》里大将张飞。
“大王。”她深深地鞠了一躬。
“嗯。”狼王大步走到她面前,打量了她一眼,指着对面的一把椅子,“坐。”
“谢大王。”
皮椅的腿很高,根本够不着,她几乎是跳上去的。
狼王如一座山似地矗立在她面前,扑面而来的杀气令她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寒噤。
一路上她从井涟口中听过各种关于他的传闻,总结出来就是两个关键词:凶狠、残暴——赤裸裸不带半点掩饰。他的兵器是一把开山大斧,据说是大禹治水时留下的宝物,曾用它斩下头颅无数。无论战争还是狩猎,狼王最喜欢血淋淋的场面。让对手最大程度地出血是他最好的娱乐。他最讨厌的是叛徒与逃兵,一旦抓到,会把全族人叫到刑场,公开表演“手撕活人”的戏码。
想到这里,唐晚荻的心咚咚乱跳,呼吸急促了起来。
一只手沉沉地放在她的肩上:“不用害怕。”
她缓缓抬头,遇上他还算温和的目光。
“既然嫁到了修鱼家,我们就是一家人。”
这话有点故意安慰她的意思。唐晚荻点了点头,隐隐猜出狼王想见她的原因。
由于修鱼稷拒绝成亲,唐晚荻与修鱼彬的婚礼只好单独进行,由狼王亲自主持,算是给足了面子。不过大家也知道安平蕙是个没耐心的女人,她要的东西不能等,迟迟不交出修鱼稷,非旦对狼王的声誉不利,两家的联盟也肯定没戏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件事将会严重地影响到目前的战局。
修鱼稷宁死不屈,除了唐晚荻,还有谁能说服他改变主意?
“彬儿从南岳带回来几箱药。”狼王指着桌上的一个正方型大纸盒,“谁也看不懂里面的说明……”
唐晚荻怔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