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梁以为有了转机,暗舒了一口气,接着跟主簿你一言我一句地向顾清桓解释了来龙去脉。
原来,不为别的,只因为何十安告假了。
何十安是方梁的执笔文书,也由侍郎廷主簿直管着,他要告假就得先向方梁交条子取得他的准许签字,然后再到主簿那去正式告假。
然而昨天何十安去找方梁请示准假的时候,方梁根本没上心也不听他把话说完就把条子签了,忘记了今日还需要文书定稿整改公文的事,也没做提前安排,今天才想起这事,急起来就拿主簿撒气,把自己事先没注意属下告假时日的过错推给主簿。
这老主簿一向为人刚强做事也稳妥,容不得别人对他的公事指指点点的,更何况这还是莫须有的冤枉罪名,他自然受不了,就跟方梁闹翻了。
方梁还是不肯承认这是自己过失,狡辩道:“我记得很清楚,那姓何的在条子上写的就是一日!这我才准的,谁想到了主簿那,就变成一月了?他才来吏部几天啊?就告这么长的假?我能准吗?”
主簿把何十安的假条拿出来跟他对质,他依然不承认,一口咬定是何十安背着他改了条子,蛮横地不可理喻。
顾清桓看着他信誓旦旦的样子,只道:“如此说来,方侍郎的记性还真是不错。”
方梁道:“不敢说多好,反正下官是不会记错眼中所见,在公事上一向不敢马虎,绝不会犯那种低等错误的。”
“很好。”顾清桓起身,走向方梁,道:“那请方侍郎你告诉我,昨日刚完审颁行的吏改条陈,第三十四条附二小条是什么内容?”
“这……”方梁一下哑了,托词道:“大人,吏改条陈那么长,那么繁冗,下官怎么记得呢?”
“哦?你不记得啊,看了那么多遍,讨论了那么多次的内容你竟然想不起来?”他走到了方梁面前,笑了笑,指了下旁边的一个参与吏改完审的编纂员,让他答自己提问的内容。
那个编纂员脱口便答上了:“第三十四条是关于官仪官貌的,附二小条是说朝廷官员在署署事必着谨遵官仪条例,行止有度,礼数完备,官署中若有争闹乱象有损官仪,当重罚,情况较清者处于罚俸警告,打斗喧闹者处以罚俸廷杖二十,四品官以上加罪同处。”
“四品官?”方梁这下真感觉不妙了,“不是三品才加罪吗?怎会是四品?”
顾清桓面色已经冷了下来,正对着他,道:“一个在旁边帮忙编撰书稿的属员都记下了,日日参与讨论的侍郎大人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