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
难道……要去焦家?
这也不行。
本来两者的关系也不过是‘买卖’,账清了,各不相欠。
想来想去,只有轩花市的赵局可以投奔一下了。
可是……轩花市又离落英市实在太近,对于那些有大能力的人,还不如住在落英市的家里来的痛快。
老乞丐曾经说过。
人生在世,其实就是走个过场,品尝疾苦,享受那如寒冬中一抹阳光般短暂的快乐,拼命的挣扎追求,唯一不变的,就是时间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悄悄溜走。
如果没有在死前的一刻后悔,那么就证明这一生,并没有真正快乐过。
乞儿打开车窗,任由风吹着头发,看着下面已经看不清的路面,沉寂的,而又轻轻,叹了一口气。
“停一下。”
乞儿轻轻说着。
丑儿立即将车子停到一旁。
走下车,沿着荒芜前行了半个小时。
乞儿站在一片新翻的土地之上,那里明显有野狗刨过的痕迹。
叹了口气,乞儿接过丑儿递上来的月铲,打开前端的机关,变成一个好似普通铁铲的形状。
沉默的,开始挖了起来。
一共五个坑,其中四个分别找出一堆看不清模样的烂肉碎骨。
统一扔到一个新的很深的坑里面。
再缓缓埋上。
乞儿说道:“借你的金铃用一下。”
丑儿点了点头,伸出手指在自己右手臂上点了几下,然后顺着指缝轻轻一拉,金铃连带着一条红色的丝线,就被拿了下来。
乞儿拿起金铃,放在耳畔轻轻摇晃两下。
嘴里轻轻的念叨着什么,念几句,便摇一下铃。
“唉……你说你会记得我的小店,不过到了地府喝了孟婆汤,可能就不记得什么了吧。”
走到很远的地方,砍下一根粗壮的树枝,刻成一块简单的墓碑。
拿起日刃迟疑了好半响,却最终没有在上面刻什么,仅仅是将墓碑插在那里。
“呵呵,说来真是可笑,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你的名字,你也不知道我。”
还了金铃,乞儿凌空拍了三次巴掌。
转身就走。
走得很远了,他仰头看着高高的而又纯净的天空。
“生命,还真是脆弱。”
……
继续在高速上行驶,丑儿转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