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风,你是哪个部落的?你身上的衣服可真漂亮,你们部落的女人手太巧了。”云晓边割边感叹,她对黄子风的衣服格外感兴趣,每次遇到都要摸摸,爱不释手。
“哪个部落的?”黄子风苦笑,随口糊弄,“我是华夏部落的,迷路到了这里。”
部落抓住了外来人,只要不反抗,一般都不杀,而是带回来加入自己的部落扩充人口,在这个年代,没有什么比人更宝贵。
“这么大人还迷路啊。”云晓听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发出一声惊呼:“麋鹿!”
“对,就是迷路了。”黄子风有些神思不属,他在想念家乡。
云晓急了,“不是说你迷路,是这里有一只麋鹿。”
还真是有麋鹿,黄子风看过去,只见黄麻从里躺着一头小麋鹿,不过才两尺长,看上去刚断奶,一动不动。
小麋鹿还没有死,眼珠会转动,应该是贪玩跳进了黄麻丛里,挣扎不出来,结果中毒越来越深,被麻痹了。
“它要死了,带回去又是一顿好肉食。”云晓欣喜说。
虽然部落里的猎手们天天出去打猎,不过并不是每天都能满载而归,人们很少能吃到肉,这一头小鹿够好几个人大吃一顿了。这时候的人寿命极短,和营养摄入不足有关,尤其缺乏蛋白质。
黄子风听着云晓的欢呼,蹲在地上看着这头将死的小鹿,渐渐出了神。
“不,我们不吃它,把它养大好不?”黄子风忽然说,他不知怎么起了恻隐之心。
“养大?”云晓傻眼了,他们都还没进入农耕社会,根本就没有饲养家畜和宠物的概念。
“对,养大!”黄子风想到了什么,兴奋说:“现在吃了它,也就一顿肉,可要是把它养大,以后它就可以驮人,干活,还可以拉车。”
云晓懵了,“拉车是什么东西?”
黄子风吞了口唾沫,自己说溜嘴了,现在的人哪里知道拉车啊,那还是轩辕氏诞生后的事情……“反正就是,会很听话,还可以帮我们做许多事,比吃了它划算多了。”
“唔……”云晓仔细想了想,“你说话就好像子归酋长,似乎总是很有道理,又听不懂……好吧,就听你的。”
黄子风大喜,连忙轻手轻脚把小麋鹿从黄麻丛中抱了出来,坐在地上,开始一根根给它拔刺。药物是肯定没有的,生理盐水也没有,能做的只有这么多,至于能不能活下来,就看它的命够不够硬了。
云晓看见黄子风专心致志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