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黄子风早早就被公羊角叫醒,出了巢居,奴隶们已经要上路了。
他们双手都被反捆着,又彼此捆在一起,毫无反抗的能力,不过好歹十二个人都在,昨夜没饿死人。他们每个人都背着一个藤筐,里面装满了晒干的野菜,这些就是上交给大翌部的粮食。
总共有三名猎手押送,人人武装整齐,头上盘着一圈皮毛,插着白色的尾羽,要去大翌部,都收拾的格外精神。
一行人早就在门外排好了队,只等黄子风。
三名全副武装的猎手看管十二个被束缚的奴隶,完全没有问题,何况还有黄子风这个勇士随行。猎手们都是部落里的顶梁柱,能出动三人就已经不少了,再多的话,本部落只怕就有人要挨饿了。
“鸣凤勇士。”带队的猎手看见黄子风,连忙笑着迎了过来,“请跟我们一起上路吧。”
黄子风扫视一遍神情麻木的奴隶们,点了下头,背上行装走向了队尾。
他内衬麻衣,外穿兽皮裙,就连身背的行装都是细麻质地,披肩黑发整整齐齐,浑身上下干干净净,站在这群人里,显得很出挑。
刚站定,巢里面又匆匆忙忙跑出来一人,是身背藤筐的公羊角,他一直跑到黄子风身后,规规矩矩站定。
黄子风眉头皱了起来,另一名猎手大声呵斥:“你来做什么?!”
直到被人踢了一脚后,公羊角才委委屈屈说:“我已经追随鸣凤勇士了,当然是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看来这家伙在归垓部落里过得不如意,好不容易抱住了黄子风这条大腿,已经下定决心跟着了,在他想来,这可能是自己过上好日子唯一的希望。
猎手们看向黄子风,等待他的意见。
如果只是押送奴隶去大翌部,猎手们绝对不会带他,惹急了说不定会把他打一顿,这毕竟是上面的任务。可如果黄子风点头,就等于他由黄子风负责,要跟着也就只能由他了。
黄子风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如此皮厚又猥琐的小人,在这原始蛮荒倒还真是头一次见。
“你真的决定追随我?”黄子风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毕竟这家伙人畜无害,他虽然仇恨东夷人,不过也不想滥杀,“跟随我可是要战斗的,随时可能会丧命。”
听闻黄子风的话,猎手们纷纷点头;这时代,越是地位高的勇士,承受的战斗越多,黄子风戴着稚鸡尾羽,说明他绝对经历过不少次苦战,立下过赫赫功劳。
公羊角犹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