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着高脚杯,摇曳着杯中红酒,与俊美帅气的男人侃侃而谈,天南地北,就没有一刻有“话不投机半句多”的尴尬,无论她想聊什么,他都能将话题延展下去,仿佛多年知己那样,总是与她那么合拍,他的观点那么新鲜,就像泉涌,让她倍感收益。
有人说,找男人,一定要找聊得来的,因为半个余生都需要他陪你聊天。
有人说,一个男人,至少有一方面要让你崇拜,征服不了女人的男人,即便他再好也无法让你动心,那样的婚姻就是凑合,就会陷入围城,让婚姻变成牢笼。
她看着这个全身都充满闪光点的男人,心里笑,他令人崇拜的何止一点?
他不是个无趣的男人,又是个令人崇拜的男人,有趣又有才的灵魂,实在男人难以抗拒。
他还会向他展示外人无法窥探的那份纯真和孩子气,那是不是独属于她的一面呢?
他热情起来,就像一把火,一把让人想要和他一起燃烧的快乐之火。
殷霆钧放下酒杯,恍惚间走到她面前,俯身挑起她的下颚:“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是不是被本少爷迷住了?”
苏诗诗打落他的手,却被他反握住,拽起来,殷霆钧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件今晚走秀的衣服,塞到她手里道:“愿不愿意找个房间去换身衣服,陪我跳一支舞?”
苏诗诗盯着手中的薄纱高端礼服,惊呼道:“这件衣服怎么在你手里?”
殷霆钧递给她一个“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土豪眼神。
苏诗诗抱着衣服,踮起脚尖,对着他的另一半边脸,又留下一道红霞道:“你眼光真好,今晚所有展示的礼服,我一直觉得这件最好看。”
而他的品位,明显也与她在一个档次,没有选其他的,苏诗诗心里莫名想到四个字:天作之合!
她抱着礼服雀跃的道:“等我两分钟。”
殷霆钧心道:就是两个小时我也心甘情愿,谁叫我心里抗拒不了你。
他想学小妹爱看的那些经典酸臭句:啊,你这个小妖精,我肯定是中了你的毒。
合着音乐的节拍,殷霆钧在客厅里打着响指,自舞自嗨,等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小精灵自投罗网,恰好有电话拨过来,他接通后,有朋友叫他出去喝酒。
殷霆钧毫不隐藏自己的邪恶:“七夕叫我出去喝酒,你这条单身狗自己顾影自怜去吧。”
不知对方说了什么,他道:“没错,我现在就是浑身散发着你这种单身狗想闻闻不到的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