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了苏凯的帐篷,苏任伸了干懒腰,正好看见霍金和柯木智纵马回来。两人跑的大汗淋漓,两匹马也在不断的抖动鬃毛,舒展全身的肌肉。黑马自从被驯服之后,非常依赖霍金,无论霍金走到哪里,它都会跟在霍金屁股后面。若不是嫌弃牲畜围栏里太过脏乱,霍金不会介意和黑马睡在一起。
两个人很高兴,一边走一边放声大笑。霍金学着羌人的样子,搂着柯木智的肩膀:“等小爷老了以后,也来你的草原,到时候我们天天赛马。”
“好呀!那时候欢迎你来,我们就在这雄鹰湖边上支起帐篷,每天早上起来纵马,一直跑到太阳落下的地方。”
“别扯了,我大哥说,根本追不上太阳。”霍金哈哈大笑。
“追不上也追,反正等我们老了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干,就去草原的尽头看看到底是什么样子。“从水池里提了两桶水,霍金和柯木智去给坐骑擦身子。霍金穿着羌人的皮袍,与柯木智走在一起,身高和体型都很相像。只不过,霍金没有柯木智的高颧骨和宽下巴,这些天下来脸蛋也被晒的红彤彤,春风吹干了皮肤,摸上去就像粗糙的砂纸。
苏任忽然间想起了地域和人种之间的关系。记得以前曾经看过一本书,说的就是这些。那些生长在北方寒冷地区的人都会长的高大粗壮,一个个大鼻子小耳朵。而南方人就相对瘦小,耳朵却奇大。这是因为北方的气候寒冷,只有身材高大的人才能在冬天储存起更多的脂肪,用于抵抗严寒。而南方气候炎热,一双大耳朵就是上好的散热器。
如果让霍金在这里住上几年,你再来看的时候,他就会变成地地道道的羌人。过上几代之后,样貌也会发生变化。这便是自然选择。
种族是界定这个人的特征,凡是那些让自己觉得不舒服的人,自然而然便会被列入异族的行列。从古到今,所有的战争基本上都是因为人种的问题。无论是黄帝和蚩尤的战争,还是现在大汉和匈奴的战争,全都属于这个范围。
苏任没有打扰那两兄弟的忙碌,绕开一个大圈走进了老狐狸的帐篷。老狐狸正在擦拭自己的兵器,是一把不太长的短剑,通体乌黑,一点反光都没有。短剑只有一尺多,剑柄已经被磨的锃光瓦亮,不知道使用了多少场时间,连剑鞘上的皮子都磨没了。
苏任很难想象老狐狸以前会是一个商人,他不知道杀人的感觉,因为他从来没有亲手杀过一个人。只有那么一次,绿倚的小厮死在自己面前,还让他大病了一场。
见苏任进来,老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