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也是可怜人。”
赢广济看了一眼在外面忙活的憨奴,门外还有二百多人等着吃饭,憨奴一个人穿行其间。三头烤好的羊撞在盘子里少说也有两百斤,而那个憨奴却健步如飞,还不忘顺手给身边的人将酒杯添满。赢广济看了阿大一眼,阿大微微摇头表示自己没有这个本事。
“掌柜的可是找了一个宝呀!既会杀羊还能干活,这样的伙计可不好找。”
“嘿嘿,客官见笑了,能干活也就能吃饭,他一顿饭奴家三天都吃不完,将来奴家这小店一定被他吃垮了!”
女掌柜说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笑容,所以大家都当做笑话来听。苏任却对这个憨奴上了心,人的力气和饭量有直接的关系,别指望一顿半碗稀粥的人能扛起一百斤的东西。吃的多自然力气就大,一般力气大的人有三类。第一类,武功高手;第二类傻子;第三类刺客。
在古代用的都是冷兵器,没有力气就杀不了人,绝不是如电视那样俊美少年仗剑天涯的风流,而是血粼粼的杀人或者被杀的凄惨。别指望一个十岁的孩子能杀死一个强壮的成年人,那只有演绎中才会出现。憨奴的力气大,来历也蹊跷,这样的人一定有说不完的故事。
吃罢了饭,就剩下睡觉了。客房也和大堂一样,躺在胡床上一抬头就能看见明晃晃的天空。苏任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本没办法睡觉,何况还要和赢广济、韩庆几个人挤在一起,那就更睡不着了。听着周围的鼾声,苏任重新穿好衣服走了出来。
刚过正午,阳光还不错,照在身上多少有点温度。憨奴又坐在原来的地方杀羊,眼神专注,刀法纯属,一下一下不紧不慢。每一次出刀无论力度还是角度都恰到好处,苏任记得当年学过一片名叫庖丁解牛的课文,相比现在这个憨奴的状态定能和庖丁有一拼。
苏任蹲在憨奴身旁,静静的看着。憨奴也不理会他,依旧按照自己的节奏不紧不慢的来。苏任看的投入,憨奴做的认真,当苏任觉得脚发麻的时候,憨奴身旁堆积起来的羊骨头都快要把自己埋了。
“好刀法!”苏任不由的赞叹一声。而憨奴却好像没听见一样依旧自己干着自己的活。
女掌柜不知何时出现在一旁:“客官的夸奖白说了,他就是个憨子,三年来一句话都没有说过,谁问都一样,即便是快被打死了也是一声不吭。”
苏任点点头:“可惜了,这样好的刀法杀人才合适,用来杀羊大材小用了。”
“卡啦!”一声轻响,憨奴手里的刀碰到了羊骨头。不等苏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