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妥,第二天就将人送了。”
“那家人急着娶夫,刘金凤家又不着急,她家女儿才十五六岁,可还有好几年呢,怎么就答应了?”不怪人这么问,在这儿,能换亲的人家,怕都是家境差不多的,换的人估计才貌也不怎么样,不然谁不会找个条件好点儿的儿媳?就算做夫侍怕也比这换亲好。
“谁让她女儿伤了腿呢?现在家里又没钱治,能不能把腿治好都还不好说,日后娶夫也有碍,比起以后花聘礼娶个人回来,还不如现在换亲,好歹一分钱不花就能换个女婿进门,你们又不是不知道那家人,从没将玉哥儿放在心上,能换利益就巴不得脱手,又哪会替他考虑。”
在这里,换亲其实是件很掉面子的,基本就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的人才会干的事儿,哪怕家里没有余钱做嫁妆,也会带上一床棉被两身衣裳,可换亲嫁出去的儿子可是什么都不会带的,就一个人过去就行了,甚至连酒席都不用摆,在婆家的地位也就比买来的下人高不了多少。
也就是因为换亲不用花钱,刘金凤才答应地这么干脆,既然不用攒钱给女儿娶夫郎了,夫郎有了指望,这下女儿的腿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刘金凤就立马拿了家里攒的给女儿娶夫的钱到城里好好放松了下,因为家里一连串的事儿,她都好久没来这儿找乐子了,这才想夜不归宿。
后面的话也没什么干货了,殷羡默默扭过了耳朵,他不由得想到了那个有过一面之缘的小男孩儿,这才过了多久时间,竟然沧海桑田,都嫁作人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