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班前,寇溪极其夸张的拎着一大包在单位里面买东西。
平时买粮食是要拿着粮本去镇上的粮库买的,那里的价格比供销社、物资要便宜多了。只不过粮库有规定,每户每个人一个月规定一定份量。超过这个斤两,有人的只能找人批条子买。没人的也只能去供销社、物资花高价。
寇溪有意让别人都知道她已经跟婆家分灶吃饭,自然大张旗鼓的在单位里买东西了。
白面十斤,一块八毛五;大米十斤,两块零五分;玉米面十斤,一块一毛七分钱;二斤老醋,一块四毛六;酱油一瓶,一块零七分;白糖一斤,一块七毛四。又买了两块肥皂,八毛八分钱。另外又买了一大块猪板油,准备晚上炼油吃,这块猪板油花了五块钱。
三十多斤的东西,由同事周红帮着用自行车送回家。一路上,好多认识的人都知道,霍家这个新婚的大儿媳妇另起炉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