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柏溪捡垃圾的时光不是很长,因为后来翠柏大道改造,要拆迁,我就被我爸叫着跟着一个他认的兄弟,到了工地上。拿着砖刀,剔拆下来的还是好的老旧的砖块,旧砖块可以卖钱,一毛一块,有时候有些墙的沙灰风化的比较严重。
轻轻一抖就好了。
遇见这样的好事,一天能剔大概两三千旧砖。
算下来平均能有一百多一天,钱,要么被后妈拿走,要么被我爸拿走,反正我身上最多的时候不超过二十块。在工地上做了两个月,到第二年的开年,我回到后妈家的时候,妹妹不见了,我爸说他把我妹妹给了江北一个刚退休的老人领养。
后来,没多久,我爸就被后妈赶出门了。
走的时候,杨雪琴还送了我们一程,到电厂的公交车站。
过完我八岁的生日,我爸带着我回了高县老家,找了几个叔叔伯伯和舅舅跟小姨之类的亲戚,话题都相同,借钱,还有就是让他们照顾我。但是,结局很悲催。钱没有借到一分,也没人愿意照顾我,离开老家的时候,那个跟我爸一起住了一段时间的舅妈,给了我爸十斤米。
不过他没要,因为那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很不好了。
回到江北租住的家里,我爸才跟我说,他得了肝硬化腹水,所以肚子看起来一天比一天大,需要很多钱去抽水。然后不知他用什么方法,联系上了当时在广西南宁跟着我最小的一个舅舅,在南宁工地上打工的大哥。
我大哥给他打了一千块钱,我爸给了我一百五十快。
让我离开宜宾,自己一个人随便出去到哪闯,生死只能靠我自己,除了一百五十块钱,还有一张车票,和我一直珍藏到了现在,藏在家里某个位置的一套很便宜的廉价衣服。那是我爸唯一给我买的一套衣服。
在柏溪的时候,后妈捡了许多的衣服给我穿。
所以就没有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