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北麓往上开,周围的灌木丛有一人之高,猛禽凭借优越的车性直接压了上去,权当给蓝山除草了。
来到废弃小楼,天然停车场这里没有一辆车,或许是天气太早的缘故,还没有人上来,他们成了今天第一批猎人。
那座小陵园比想象中的破败,建在半山腰的一处平地上,每天沉浸在雾气中,木牌上的字已经看不清了。
小楼很有历史感,用大块的石头建造,二层的窗户碎的干干净净,红色的尖屋顶倒是很醒目。
停好车,大伙分配枪支和背包,准备步行到詹姆士谷。
“当年的囚犯到了这里,肯定以为是天堂,简直太美了。”特克斯感慨道。
以小楼为中心放眼望去,周围是没有死角的美景,不断有鸟叫响起,似乎还能听到野猪的嚎叫。
老薛下车后就变的很机敏,它已经嗅到了动物的气息,它跳到车前盖,竖起耳朵趴在上面。啸天犬则处于兴奋之中,在猛禽周围跑来跑去。
“嘿老兄,用不着这么紧张,你是这片森林的王者,野猪不是你的对手。”吴帝边穿迷彩服边跟老薛搭话。
老薛作为猫科家族的一员,拥有猫科几乎所有的优点,在加拿大的苔原丛林中,它们是身手矫健的猎手。它们的忍耐性极好,能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卧上几个昼夜,待猎物走近时,才出其不意地冲出来,捕获猎物。
“没错没错,因为你根本不属于这里,你的家在哪?火星?或者木星?”爱搞怪的布雷迪扭着大屁股趴在前盖上,老薛的正前方。
老薛懒得搭理他,默默跳到车顶。
小帕跟吴帝一样,没怎么用过枪,他背了一把弩,吴帝同样选择弩,他喜欢冷兵器。
特克斯拿的斯太尔AUG,这是他参军时的主用枪,当年兵临巴格达时,他用的就是澳改版AUG。
布雷迪背上了M82式狙击枪,这枪威力太大,只适合对待大型猛兽,打到野兔身上会直接让它碎成渣。
除了帕特里夏,另外三人人手一把火枪,汉斯留下的老古董不知道还能不能射出子弹,或许存在炸膛危险。
吴帝主武器是弩,他的枪法还需要练习,弩箭用起来倒是得心应手。
准备结束,四人互相拍了拍肩膀出发了。此时的蓝山雾气渐散,升起不久的太阳照亮半面山脉,金灿灿的。
“我竟然要去打猎,不可思议。”小帕笑着摇摇头,他原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接触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