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插入城墙,顺势人也向上蹿升一米的距离,如此反复,将腰腹和臂膀的力量运用到极致,几秒钟的时间蹿上了城墙。
站在城墙上的贝拉第一时间拥了上来,也不管唐言身上挂着的厚重雪茄,一把将他还叼在嘴上的雪茄抽出来扔掉,拥抱住他,双唇狠命的压住他的双唇,舌尖就像是攻城略地的战争机器,在唐言主动的配合下,瞬间攻破他的防线,让一对分离数月的男女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到彼此拥有的火热之中。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手里拎着一对大菜刀,浑身被血浆糊住的男人,能清楚的看到他的肩膀上还挂着一条碎肉,他的脚面上还缠着一截肠子,往日看到会恶心会呕吐会觉得难以忍受,可换到了今日,当城中将马顿骑兵围杀、镇压反抗蒙特里亚居民、城墙血战、成功抵御外敌、眼看着唐言一人在万军丛中来去自如,他们直接忘却了死去的埃里克森,不是因为他们健忘而是在绝境中他们需要一面旗帜,一个能够引领着他们活下去、对生存还能拥有希望的人。
不知是谁第一个欢呼,整个城墙整个蒙特里亚,包括那些在治疗的伤兵加在一起,不过千余人,却爆发出了近万人才能拥有的气势,靠着足够的物资装备武器和大量的弩箭支撑下来的他们,不再觉得明天就是末日,如果有这么一支队伍,拥有一个唐言这样的开路先锋,我们,能冲出去吗?
能!
只要用他在,一定能!
疯子的行径,给唐言树立起了举足轻重的威望,在特殊的环境中用最为特殊的手段,他成功了,他只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就成为了孤城蒙特里亚内所有匈罗军兵的领袖。
希望,是所有残兵最需要的东西。
用一场毫无悬念的大胜来给所有人希望,要想单独救走在意的人对他来说很简单,当他之前穿上军装时,军中的地位权势是靠什么来的,不光是军衔不光是职位,最重要的是要有一群属于你嫡系的手下,有了他们你才算是真正在军中站稳了脚跟,有什么比一群在绝境中让你救出来的士兵更加合适,又有多少机会能让贵族子弟居多的皇家骑士团陷入这样的困境。
皇家骑士团内的骑士们或许没有深厚的背景,但至少也都是拥有一定门道和家族历史的人,当他们被整合后,会有多么强大的能力唐言心中有所期待,这才下重手直接杀了合格甚至优秀却对自己女人起邪心的军人埃里克森,这才在城中对平民出手,这才冲出城外来了一场摧枯拉朽。
树立起威望,得到控制权,至于如何带这么多人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