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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败笔(三更求订阅)(3 / 3)

心境的修炼很有效的一种就是:红尘历练。他正放开心灵,感悟着大道,回忆着前世里在东海读大学的种种往事:大学的朋友们啊。忽而听到有人喊他。

“沈菲菲…”沈余看到停在路边的宝马车中露出的清丽美颜,淡淡的应了一句。他对这个未出五服的堂姐印象一般。

沈菲菲半年前亲眼目睹沈余在燕苑大厦中击杀了碧天集团的董事长顾驹。但她的记忆被羽林卫抹除。这时再见沈余,她对沈余的印象还是将花花大少纪睿压住的少年。

沈菲菲轻轻的抿嘴,问道:“你怎么在这里?你要去哪里,我送你吧。”

沈余回绝道:“不用。”

裴萌饶有兴趣的看着沈菲菲跟一个清俊的少年打招呼,故意道:“喂,见色忘友啊!我肚子都快要饿死,你还要送小弟弟?”

沈菲菲解释道:“这是我堂弟。”再次邀请道:“东海这个点出租车不好搭,我送你吧!”语调带着恳求。这些天,她总感觉脑海中少了些什么记忆。

沈余想一想,点头道:“我去陈氏私房菜吃饭。”

“正好我们也去那里吃饭。”沈菲菲下车帮沈余拉开车门,再坐回来启动汽车。

裴萌看着菲菲如此殷勤却只换来沈余淡淡的神情,仿佛愿意坐这趟车是给菲菲面子,心中极其不忿,看沈余很不顺眼。回头挑刺道:“沈余,你在哪里读书?东海大学还是汉北大学?”

沈菲菲帮忙解释一句,“沈余还在读高中。落城第三高中。”

“哦…”裴萌拖长语调,“我听说汉北省最好的高中是落城二中。我有个朋友的表弟今年特意到二中去读书。这么说,你初中成绩不怎么样啊!”

沈余根本懒得理这个金发女郎。

裴萌再看看沈余的衣服:一件白t恤,牛仔裤,道:“嗯,你这身衣服,品味还不错。很符合你学生的身份。但是,这牌子加起来多少钱?不到一万块吧。你家里条件不怎么样。”

再道:“你知道你和成功人士的差别在哪里吗?脚上穿阿迪达斯运动鞋不到1000块,败笔。手腕上没有带表,败笔。右手带戒指,败笔!脖子上带金饰,败笔!”

裴萌一连说四个败笔,酣畅淋漓,将沈余说的一无是处。似乎,全身上下都是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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