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峰穿上一身迷彩服,显得精神奕奕,仿佛重新回到了当兵的年代。
那一年,杨峰参军入伍,开始了军旅生活,第一个接触的就是迷彩服。
穿上迷彩服,你就是军人,是军人就要捍卫国家,捍卫民族,与敌人战至最后一刻。
生命不息,军人的使命就不会终结!
杨峰面容肃穆,面朝苍天,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离开地球,穿越到蛮荒世界已经快要三个月了。这三个月,让杨峰接触到了很多东西。
地球上早已经灭绝的恐龙,蛮荒森林里面随处可见。
飞天遁地,呼风唤雨的神职人员,就像神经病一样,为了抢夺一件东西,互相残杀。
十万大山,妖魔鬼怪横行,稍有不慎,就会变成妖怪的美餐。
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在生命面前,儿女私情,金山银山都不重要。
杨峰要活下去,走出十万大山,找到人族部落,并且有朝一日,离开蛮荒世界,回到地球上。
我要活下去!
杨峰站得笔直,看着苍天,久久不语。
“杨哥哥,你怎么了?”王爽心头一惊,神经大条的男人,突然间,变得认真起来。
其实杨峰是一个性格内向的男人,但是来到蛮荒世界之后,发生了一些改变,为了让身边的人高兴,为了活跃气氛,杨峰试着改变自己的性格。
没有人愿意和闷葫芦一起生活!
杨峰沉默一会,看着身边的美女,说道:“霍思琪,你现在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跟着我。”
霍思琪点头道:“我愿意跟着你。”
杨峰正色道:“跟着我,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因为十万大山许多妖怪都想杀我。不过你放心,只要我活着,你就不会受到伤害。”
“那如果你死了呢?”霍思琪问。
“我要是死了,你就等着变成妖怪的美餐吧!”杨峰打开虚拟神戒,拿出了尼泊尔军刀和两把沙漠之鹰手枪。
“这可是防身利器,你拿着。”杨峰将手枪和军刀递了过去。
霍思琪看了一眼,说道:“这些东西我不会用啊!”
“不会用,我可以教你。”杨峰可是特种兵,传授枪法,小问题。
“好啊!只要你教我,我肯定会学会的。”霍思琪拿着军刀和手枪,笑意盈盈。
王爽吃醋道:“杨哥哥,你好偏心,为什么给她防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