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儿,”我上去逼问,“你还记得你是谁不?”
“记得啊,刘五全啊!刘氏盗墓掌门人。”
“那你记得我是谁不?”
“记得啊!张无良,作家。”
“那你记得我们在哪不?”
“索西王的宫殿里。”
“那我们应该在哪?”
“应该……应该在吃东西啊!”
“你不记得我们其实应该在一座空无一人的城市废墟里,而不是这座豪华的宫殿里吗?”
刘叔楞了一下,“记得它干什么?这里有吃有喝的多好。”
“我他么也知道这里好,可问题是我们怎么来的呀?”
“索西王邀请我们来的呀?”
“你怎么!”我感觉他脑袋被驴踢了,气不打一处来,“怎么就邀请来了?我们原来在沙漠里,现在在一个绿洲里,而我们根本没动地方,就睡了一觉,就到这了?”
“管它怎么来的呢?这里有吃有喝多好!”他抓起一把羊肉,慢慢塞进嘴里,灌了一口酒全都漱下去了。
喝完,他好像不准备再搭理我。继续跟面前的文官说话。
我吃意全无,向远处看,见疯子正在教对面一个家伙划拳,两人吆五喝六,不管输赢就是喝。
都他么疯了,我暗地里想。
再看金珠,已经把我那只野雁吃了个精光,吃得口红和化妆品到处都是,而且满面红光,十分狼狈。
后面的仆从又给她端上来一只,她则二话不说,马上撕下雁腿。
这还是我认识的那群人么?我心中既纳闷又恐惧。
“金珠。”我轻声唤道。
她转过头,拧着眉头看着我,“什么事?”
“你吃了多少东西了?”
“很多了,”她看着面前的骨头,“可我还没吃饱。”
“你吃了两只野雁,一只羊腿和很多牛肉。应该吃饱了,平时你吃的很少。”
“可这很好吃啊!”
“好吃也不能吃这么多啊!”
“我们多久没吃到好东西了?现在有,应该多吃一些。”
“的确,咱受了不少苦。可你记得咱们是怎么来的吗?”
“醒来就到这里了呀!”
“怎么可能,睡一觉行了废墟就变成城市了?还多了这么多人?”
“为什么要思考这些?索西王陛下盛情款待,我们应该尽情享受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