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不弄了,”疯子焦急地说道,“咱回去,找路是我强项!”
“都弄到了这,放弃太可惜了。我没事,你们回去吧!”我擦了擦嘴角的残余,道。
“可你这身体状况明显不行了啊!”
“不是身体,是记忆遗失的后遗症。大脑还不太习惯想不起来东西,所以如果我逼着它想,它会做出反应。”
“你这肚子里本来就没食儿,再吐就休克了。”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你们回去吧!”
我松开疯子,放空脑袋,揉揉太阳穴。当我再次抬起目光,与他们目光相对时,我忽然发现此时人们的站位跟当时的站位一模一样。
时空瞬间扭曲,黑暗中一个光圈亮起。我甩头看去,却发现那光圈没亮。
是它,我急忙走过去,按住它。当蓝光亮起时,我长舒一口气。
人们跟着我走过去,疯子还要扶我,被我拒绝。我说:“我没事了,你们回去等着,我弄好了告诉你们。”
“我还是陪着你吧,”疯子说,“倒了也没个人扶着。”
“不能老让你冒险,这回轮到我做点贡献了。”
“这话说的,要是没你,咱也走不到这儿,我是没你那脑子,要不然我来。”
“听作家的,咱回去等着。”刘叔道。
“叔儿!”疯子满含怒气地喊了一声。
“我让你回去等着!”刘叔扯着嗓子喊道。
“叔儿我说你他么就不对劲!以前你什么时候躲在后面过,这回你丫跟个缩头乌龟似的,咱做不了贡献,还他么不能陪着么!”
“一个人死总比都死了强!”
“我不知道你,”疯子语气冰冷,“反正如果作家要是这么死了,我下辈子活着肯定没死了得劲儿,要走你们走,我是不走!”
约翰想了想,先行离开。于兵道:“我们本来干的就是冒险的事儿,冷静地讲,小刘说的有道理。”
“滚,滚,滚,”疯子摆手,“你也滚回去吧!”
于兵也走了。
原地只剩下我、疯子和刘叔。混乱的大脑把我拉回到当初云南边疆那个古墓里。那是我们仨初次相遇的地方,现在想来,恍如隔世。
“你别犟,疯子,咱们仨一直能活下来不是因为我聪明,也不是因为你能打,而是因为刘叔能时刻保持冷静,现在他说得对。”
“可……”
“走吧,你在这影响我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