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笙小本本上排名前五的混蛋之一。
炼金傀儡行动的速度算不上快,饶是大师级的炼金术士,操纵起这么一个大家伙来也并不轻松。
“有没有一丝丝的可能我们把这个石头人打的稀烂,然后骑在秦汉唐的脖子上拉屎?”王铮的体力很好,他应该感谢小时候在羊城的蹉跎时光,虽然他不是一个不良少年,但被人围追堵截的街头巷战让他保持了很好的体力,起因就是因为那张不太会停止说烂话的嘴巴。
“啊,你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想起来有那么一种可能性!大概我们目前缺的就是几辆坦克和一箱RPG以及两份全家桶。”王笙用骨刀割破了自己的手指,在黑魔法中,人血可以做很多事情,比如召唤一个恶魔。
王笙这个死宅虽然平时看起来有些不着调,但是在黑魔法一途的天赋可以说是与生俱来,他在12岁的时候第一次召唤出了恶魔仆从,然后让他去麦当劳偷了一个巨无霸以及在7-11买了一包sevenstar。
在议会附属的学员中进修时,他差点召唤出了地狱魔王君主之一的懒惰,当时的黑魔法科目授课教授—沃顿·林奇,一位大师级的魔法师,就这么被吓尿了。
召唤出自己无法控制的东西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也是王笙在那门课上学到的唯一一件事。
“地狱的罪与火,以我骨血与那坐在懒惰王座上的君王贝利亚之名,我命令你现在跪伏在我的面前!恶魔巴博斯!”王笙已经可以做到不用吟唱召唤出恶魔。他的灵魂已经强大到了这个地步。
“真是漂亮的黑魔法召唤术,不得不说,王笙你真是个拥有天赋的年轻人!”秦汉唐不会否认王笙的能力,因为他认为没有必要,彼此之间实力上巨大的差距是无法被逾越的。
黑烟与硫磺之火弥漫,在那黑烟的中心,三米多高的巨大影子缓缓站了起来,王铮可以看见隐约中那影子头上的双角,这与欧阳千惠身上的恶魔小喽啰相比绝对不是一个等级的,单单那种气势上的压迫,血红色的眼睛穿透了重重烟幕。
片刻,浓烟散尽,三米来高的恶魔战士巴博斯现身,巨大扭曲的角代表他恶魔的种族特征,浑身覆盖着以罪为名的黑甲,利爪羊蹄,两只血红的眼睛环视着周围,恶犬一样凶恶的面目以及利齿,从他嘴里呼出的气体伴随着来自地狱的颓靡气息,他缓缓的伸出了一支利爪,就在两个人和一个石巨人的三目睽睽之下,那只利爪伸进了鼻孔里,“啊,麻烦死了!你最好有召唤我的理由和报酬,该死的,你知道我正在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