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力量不及猛虎,却胜在速度惊人,就算李易抽出了直刀,还是来不及出刀,就被扑倒在地,爪子切入他的衣袍,好在穿的颇厚,并没有伤到皮肉,这个时代别说动物的传染病,就是破伤风也能要人命。
豹子头一甩,血盆大口向李易脖子咬来,他单手持刀用刀柄顶住金钱豹脖子上挺,堪堪躲过这一口,赤红的豹眼,刺鼻的腥臭,几乎让他呕吐,要不是杀过人见过血,恐怕早就软瘫了。
人,往往在生死关头,最能爆发潜能,李易伸出左手掐住金钱豹的脖颈,用尽全身力气扭动腰身,竟然硬生生把豹子压在身下。
金钱豹是这片山丘的王者,岂能容小小蝼蚁侵犯威严,本能地扭动着身子,四肢利爪乱蹬,想要摆脱不利局面。
武松打虎固然戏说,其中却是人类对猛兽征服的欲望,更多的是深深地敬畏,虎扑豹跃的劲道,绝非人力所能抗衡,那是一尾巴能把人腰扫折的存在。
对此,李易有着深深地体会,干死猛虎纯属是侥幸,群狼就不用说了,对付这只豹子,要不是用了爆发的急劲,利用金钱豹身形不稳,恐怕真无法把它压在身下。
就是这种优势,在金钱豹的扑腾下不断丧失,要真被豹子腾出身子,恐怕他有直刀在手也只能自保。
危机中,眼看锋利地爪子抓向脸颊,他右手腾出,冒着被爪子伤的危险,狠狠地捅了下去。
金钱豹剧烈狂吼,血色大眼散发绝望的凶光,却还是一口咬下来,白森森地利齿伴随浓重的腥臭扑面而来。
李易几乎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着强行移动上身,血盆大嘴从脸颊磨蹭过去,当再次抬起来时,明显没有太大的力气。
因为,李易用力向下切割,锋利的刀刃破开了豹子的腹部,内脏哗啦地流下来,最重要的是,直刀致命一击是心脏,然后向下割裂。
第三次咬下来,到了中途直接滚落地上,?渐渐停止了挣扎,血色大眼的光芒逐渐消逝,身子四肢不住抽缩,尾巴无力地摆了摆,最终不再动弹。
李易拔出直刀,慢慢地坐起身,浑身的血迹,整个人几乎要虚脱了,当看到死的不能再死的金钱豹,忽然咧嘴笑了。
金钱豹放在后世,绝对是一级保护动物,浑身上下都是宝贝,虽不能和大虫相提并论,肉却是可以吃的,豹骨可以下药泡酒,皮子能缝制上等的袍子,危险是大了点,收获却是很不错,还是自己凭真本事斩杀。
当然,这个时代可不叫金钱豹,而是人称花斑豹。相当凶猛的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