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可在国公府邸?”萧云一时猜不出什么事,心想若当真是陈友谅的兵卒,龙湾一战,刘伯温排除众议,据理力争抗敌,才有了龙湾一战的大胜啊,通过此战,刘伯温决胜千里的能耐也迅速让全体将士刮目相看,若说要商议要是,定少不了刘伯温,故而由此一问。
^^^^^^^^^^上一章,有位书友提出说“蹴鞠”元朝的时候根本没有?提出我这里写蹴鞠不符合历史?
对于这个问题,小景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
蹴鞠又名“蹋鞠”、“蹴球”、“蹴圆”、“筑球”、“踢圆”等,“蹴”即用脚踢,“鞠”系皮制的球,“蹴鞠”就是用脚踢球,它是中国一项古老的体育运动,有直接对抗、间接对抗和白打三种形式。
蹴鞠流传了两千三百多年。它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故都临淄,后来赵武灵王改革,推行“胡服骑射”,赵国人学会了骑马射箭。赵王经常带着其亲信骑着马出城闲逛,好不威风。一日,来到一树林,看到林中有野兔数只,国王金口一开,“抓活的”,遂兵分四路,合而逮之,不想惊吓之中,野兔横冲直窜,从马群的平缝中纷纷逃去,一无所获,众人摇头叹着。一谋士突然眼前一亮,上前献计“大王,这种围堵很有趣,我们不妨用球代替兔子,不出宫门便可天天玩之。”“好主意”赵王大加赞赏“这件事就交给你全权负责”。于是,足球运动便在中国诞生了。但当时还属于骑在马上运动,称之为“蹴鞠”。
秦统一六国后,蹴鞠运动一度沉寂。西汉建立后,又复兴盛。汉朝人把蹴鞠视为“治国习武”之道,不仅在军队中广泛展开,而且在宫廷贵族中普遍流行。《西京杂记》上就记载:刘邦当了皇帝之后,把父亲刘太公接到长安城的未央宫养老,吃穿用度极尽豪华,终日看歌舞伎乐。但他却并不满意,终日闷闷不乐。原来刘太公自幼生活在城市下层,接近凡夫走卒、屠狗杀牛之辈,工作之余的娱乐活动离不开斗鸡、蹴鞠。于是,刘邦就下了一道圣旨,在长安城东百里之处,仿照原来沛县丰邑的规模,造起了一座新城,把原来丰邑的居民全部迁住到新城,刘太公和刘温也迁住到那里。又开始“斗鸡、蹴鞠为欢”,这才心满意足。
到了西汉初年,蹴鞠也得到贵族阶级的喜爱。桓宽的《盐铁论》中说,西汉社会承平日久,“贵人之家,蹴鞠斗鸡”为乐,一般的人们也是在“康庄驰逐,穷巷蹴鞠”,古人居家旅行必备娱乐物。
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就很喜欢观看蹴鞠运动。《汉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