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上的罪证,并没有证据。
据说,王国据《明史胡惟庸传》记载,洪武十三年,明tai祖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罪和谋逆罪处死胡惟庸等人,而“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十九年十月,林贤狱成,惟庸通倭事始著”。
所谓胡惟庸“通倭”,“暴露”于他死后六年的林贤案。
林贤案的官方描述是:
“前明州卫指挥林贤帅兵守御,以备东海防倭。不期指挥林贤当在京随驾之时,已与胡惟庸交通,结成党弊。朕责指挥林贤就贬日本。居三年,惟庸暗差私往日本取回,就借日本国王兵,假作进贡来朝,意在作乱。其来者正使如瑶藏主、左副使左门尉、右副使右门尉,率精兵倭人带甲者四百余名,倭僧在外。比至,胡惟庸已被诛戮,其日本精兵,就发云南守御。洪武十九年朕将本人命法司问出造反情由,族诛了当。”
但这些罪证,在胡惟庸案发之时,并没有浮出水面,也就是说,这些是不是真的,还很难说。说到这里有人会说,不是还有一个涂节告密么?这算是一个证据吧?
^^^^^^^^^^^^^^^^^^
涂节是胡惟庸的心腹,他的告密应该可信!但记载涂节告密的《明史•;;胡惟庸传》说,在涂节上变与商嵩告密以后,朱元璋便逮捕胡惟庸。而据《明tai祖实录》记载,四天前,也就是正月甲午,中丞涂节已经告胡惟庸谋反。但据记载,胡惟庸逮捕后,正月初六,案子居然审明白了,群臣报告,胡惟庸忍受不住酷刑,承认有罪,按照大明律法,要处以死刑!但是,一时找不到罪名,最后的罪名被定为“枉法诬贤”、“蠹害政治”!而陈宁则是胡惟庸的同党,受到同样的惩罚。
《明tai祖实录》记载,赐死胡惟庸的第二天(正月初七),朱元璋就迫不及待地召集文武百官,说了一番义正言辞的话:
“朕自临御以来,十有三年矣,中间图任大臣,期于辅弼,以臻至治,故立中书省以总天下之文治,都督府以统天下之兵政,御史台以振朝廷之纪纲。岂意奸臣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譬堤防之将决,烈火之将然,有滔天燎原之势。赖神发其奸,皆就殄灭,朕欲革去中书省,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更置五军都督府,以分领军卫。如此,则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卿等以为何如?”这就足以证明,涂节是告密了,但不是告胡惟庸否谋反,而是告胡惟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