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明史》的确有不少长处。首先,它体例严谨,叙事清晰,文字简明,编排得当。史评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曾将辽宋、金、元诸史和《明史》作了比较,认为“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其次,《明史》的史料较为丰富。当时可资的第一手史料很多,除一套完整的明朝各帝“实录”而外,尚有邸报、方志、文集和大量私家史乘。朱彝尊修史时《上总裁第二书》中说,仅各地的方志藏于国家图书馆者,即达三千余册之多。可见《明史》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
《明史》是清朝的张廷玉的继承前人的成果编写的,张廷玉是什么人是康熙朝大学士张英次子,康、雍、乾三朝元老。康熙时以进士官刑部、吏部侍郎,雍正年间受到重用,任顺天乡试主考官、入值南书房、《明史》总载官、礼部及户部尚书,后又相继升他为文渊阁、文华殿和保和殿大学士,并令其改兼吏部尚书,居官五十多年,这样一个忠实的清朝大官,编撰前朝史书自然不会帮着前朝皇帝去刻意隐瞒这样一个实情了,再说了,清朝皇帝当时入关,很需要人心,编纂些前朝的皇帝的恶习才好证明他的统治是合法的,像胡惟庸这样大案子,若当真有谋反之心,岂能不大书特书,但《明史》却留下了一句“反状未尽露”。这足以说明胡惟庸并非谋反,而是被朱元璋的冤杀的。因为他真正的目的,不是在于胡惟庸谋反,而是趁机废除丞相,肃清权臣,为子孙后代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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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实录》记载:“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改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而殿阁大学士久备顾问。帝方字操威柄。。。
《明史稿》载:“先是,tai祖承前制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以统领众职,置属官参议,左右司郎中,员外郎,都事,中书舍人,分钱粮礼仪刑名营造四部,以条理管辖。十三年,正月诛胡惟庸,遂罢中书省。。。。。。。二十八年敕谕群臣:‘国家罢丞相,设府、部、院、寺以分理庶务,立法至为详善,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
《明tai祖实录》载,癸卯,大祀天地于南郊。罢中书省,升六部,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布告天下。诏曰:“朕膺天命,君主华夷,当即位之初,召集群臣,讲求官制,远稽汉、唐,略有损益,亦参以宋朝之典。所以内置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六部;外列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都转运盐使司、提刑按察司和府、州、县,纲维庶务,以安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