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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是每个人心底最深处魂牵梦萦的牵挂,在家时还不觉得,出门在外了,才会在梦里看见那片土地,思念得厉害。
叶欢就是这样,从去雷霆当兵,直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六七个年头,走的那年叶欢才不到十八岁,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二十五岁的生日。
大巴车稳稳的停在了乡外的路上,叶欢侧着头遥望远处的景色。
延绵不断的小山哪怕在秋天,依旧是绿意盎然,山不高,像是母亲的胸脯,养育了一代代的家乡人。
叶欢还记得小时候跟小伙伴们满山遍野的跑,捉知了,挖红薯,沾了一身的泥巴,活脱脱一只泥猴子,回家的时候就会被老妈一顿骂,然后可怜巴巴的把目光看向老爸,希望老爸能救一救自己,却换来老爸自求多福的眼神,好像在说:你妈厉害着呢,老子没办法救你,自己乖乖挨着。
延绵青山下,是一条蜿蜒的河,河水清澈见底,走近了,就可以看到一尾尾大小不一的游鱼,悠然自得的吐着泡泡。
小时候的叶欢也没少跟小伙伴们下河摸鱼,鱼肉鲜美肥嫩,而且刺特别少,端上桌,就是一道可以招待客人的美味佳肴。
一群小孩子拿着簸箕在可以淹没膝盖的河水里乱搅和,游鱼被惊吓得四散而逃,总有那么几条笨鱼自己往簸箕里跑,就成了小叶欢最值得炫耀的本事。
记得有一次,叶欢的鞋子不知道怎么没了一只,拎着一只鞋和一桶鱼回家,希望那桶鱼可以避免自己不挨揍,但严厉的老妈却是先笑眯眯接过了鱼,脸色一沉,拉着叶欢,巴掌就往屁股上招呼,打得叶欢呜哇呜哇的乱叫唤。
其实老妈下手不重,打起来不疼,叶欢却知道,自己叫得越惨,老妈就越舍不得打,这是乡下孩子从挨打中得出的经验。
想着想着,叶欢那双深邃的眼眸里就蒙上了一层雾,嘴角不自觉的微微翘了起来,那些童年的记忆,是叶欢的坚持和信仰,每每保佑着叶欢从枪林弹雨里活了下来。
六个女人不说话,一双双美丽的大眼睛眨啊眨,她们看得出叶欢在追忆些什么,也明白叶欢脸上闪过的那一抹胆怯是因为近乡情怯。
李诗彤到底是正牌女友,站在叶欢身旁,轻轻握着他的手,朝他微微一笑,算是打气。
“回家吧。”叶欢深吸了一口气,就咧开了嘴。
“叶欢你就放心吧,叔叔阿姨看到你拐了这么多美女回来,不会责骂你的。”唐宁难得的软着话安慰叶欢,只是那个拐字,羞得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