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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一个消逝的废物(3 / 4)

妳也拥有好多旅游之梦要实现阿!尽情尽力就可以了,即使没有成為红顏知己,我们也可以是朋友,互相鼓励,互相研究,最后,都是完成自己智慧及一切..

今天说了多一些,说的都不是急事、重要事,我说的只是真心话而已,我没有妳的电话,没有妳的欣赏..我都没有,没关係,这不是重点,虽然我希望都有,很多时候,我只要一看见妳任何讯息,我都非常开心!自然就会感到快乐!我想妳真的是我心裡唯一爱的女孩,至少目前都是阿!哈!

其实妳当然不会知道,我有多想妳阿!哈哈!我真的这样觉得,我已经到达暗恋妳的最高境界了!再无他人可以与我比肩了,但这个荣誉也不是我要的,思念怎麼比较阿?纵然妳是第一名,对方甩都不甩妳,等於0阿!0分。

还好我还有厚脸皮的心,儘管我这裡的朋友都觉得我好像是笨蛋,妳没理我,我还偷用妳照片,“儘管他们没一个了解我”,也没一个知道我有多喜欢妳,我不在乎,完全不在意,我只知道妳不反对,我就一直写下去,呵呵!当然也一直重覆用妳的照片,妳早发现,妳自己的档案都没有我多,我用罗晓韵的照片作品比妳多了。

新照片妳多,我不知道,但妳只要能被盗用,我就会引用,除非妳告诉我不准我用,或者我知道妳已经结婚了,这样我自动会不用的,我一直以為妳有男友,只差结婚。

还是解释一下我因為妳而写的这本‘音乐情书─罗晓韵‘,是包含给妳的私人讯息及我这裡上的讯息,笔者当然是我,我基本上用了五个意识去抒写,第一个是逍遥王,代表我的逍遥自在,随心所欲的写给妳。

第二个是夜神,代表我几乎都是利用晚上写给妳的。第三个是音乐皇,刚巧这裡可以听歌,年少时我有个外号叫音乐王,因為已经有个逍遥王了,所以用皇字,代表我爱音乐。

第四个是魔首,代表入情了,入神也可以,因為有叛逆风格,好比懒得打逗点符号..若用圣首、神首,总不够贴切,所以用了魔首,此魔非彼魔,不是一般人用的字语。

第五个是凌渡者,表示我喜欢超然於一切,有点像洞悉万物,也有像得道者,反正我只是分享给妳,给妳我这个人的..我也不知道怎麼表达喜爱一个人的感觉,只有说吧!告白!

陪同事工作,晚些回到家,哈!随心写了,反正妳知道的,若有不对之处,妳就体谅我吧!体谅我暗恋妳呀!哈哈!也算光明之恋了,妳都知道..

我真的忘了恋爱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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