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年少时,爱买书,不爱看书,口头禅:“有雅致时再看”。有时候往往下次看可能半年过去了。
曾经买了一本书,笔者也不知道为什麽买它,可能是无书可以买了,买了当然忘了。读书破万卷才有意味吧!买书破万册却很少看,这又是什麽心里?
..有一天,突然觉得可惜,买那麽多都没看,那就翻翻看,翻到最小的那本,书名叫:《破碎虚空(上卷)》。
怪了,买这本小册子做什麽?忘了,忘了,笔者的记忆力挺不好的。躺着翻翻看,看一下就丢在床头柜上了,心道:写什麽东西,无聊的。
半年后还是一年后,笔者忘了,在路上遇见一个老同学,医学系的高材生,邓同学手上拿着一本小册子。笔者心道:“怪了!那麽认真看书做什麽?”好奇仔细看了一下,书名叫《寻秦记》。
又过了半年后还是一年后,笔者同样忘了。又不小心拿了破碎虚空翻翻,为什麽要破碎虚空呢?虚空没事破什麽破!好吧!此书体积较小,容易看之,就一个字一个字的慢慢看吧!
“乖乖怪怪啊呀我的小蚂蚁的,这才是我要看的书啊!作者是谁?黄易,快!立刻外出把黄易所有的书都买来,原来那个邓同学的书寻秦记也是黄易写的..”
笔者的个性有时候不耐烦,黄易的书有一半认真看了,一半都速看的。
如今笔者也写一本书了,当然不能跟所有人一样,一样的就给黄易你们去写,你们比较会写,笔者写个自由自在的风格吧!反正也没写过,就只是想写,一写破百万字,呵呵!写过情书给女孩儿的功劳吧!
反正以后不写情书了,这是最后一本了。
一开始就随心所欲的写了。反正想起那,就写那,能连就连,不能连就算啦!又不是求符合多数人的希望;管它的。世界那麽大,宇宙那麽遥远,管这人族怎麽他蚂蚁的、砝码的想,爷我就是要写一种逍遥自在的真正文字。
就是自己了,写自己最快又简单。又能讨好自己就足够了,更何况此书的女主角重庆之罗晓韵知悉了,那就爽了,快意文字,奔驰了,管它奔向那儿。
要跟就跟,不跟,笔者照样要过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笔下天地,谁也不欠谁。高兴就好。笔者快乐,读者不快乐也没办法,不是此书的读者更是不相关的,真实的世界就是如此的短瞬!
(第一本出世的书,当然要独一无二的写着,受欢迎的就让他人去写吧!不受欢迎又没差,因为写时,就是快乐的。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