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娃忍着身上的抓痛,把一个类似于包子的东西塞进嘴里,用力地快速嚼咀着,随着食物进入肚子,他开始舒服起来,哪怕是全身伤痕也露出满意的笑容。
要知道,这可是从一条大狗的嘴里抢来的,终于今天晚上能睡个好觉了。
衣衫褴褛的他,是从大山里走出来的。
原本,他的爷爷父亲母亲都生活在大山里,过着耕种田织的日子,可就在他们被几名异族发现后,村子被烧掉人被杀光了,就他跑了出来,逃过被当成奴隶的命运。可不当奴隶也会被饿死呀,于是,他就整天跟野狗抢食,捡别的异族扔出来的垃圾,以此过日子。
有人就说了,不会找份工作吗?这么懒,活该!
如果二娃听到这话,肯定会用口水吐这人一脸,根本没工作能给人族好不?
哪怕是他身在一个中域城,法律不准许随便乱杀人,可还是没工作能给人族的,有时二娃甚至都在想了,为什么自己不是女的,那就能进那种楼里卖了,因为肚子饿到极点发慌的感觉实在比死还要恐怖。
是的!
身为人族女的,比男的好还能卖身,可男的除了奴隶别无它路。
二娃不想当奴隶啊,随时都有被主人生气一杀了之的命运,于是,他就一直不如狗般地活着,活下去。
“嘿,你听说了吗?我们人族火啦,要站起来啦?”
忽然,他听到边上有个乞丐样的男人说话。
他转过头去,只见常年这里都有他这种悲惨存在,有时可以互相照应的脏乱角落,两个人族正在开口说话,比手划脚的,神色异常兴奋。
“我也听说了,可是自然灵族那边未免也太远了吧,怕是我们这辈子都不可能过去了!”
“是啊!不过,我还是很开心,很兴奋,因为我们人族终于站起来了,你可不知道哦,今天我去捡人家扔在门口的食物,那异族都不敢再随意追打我了,那种感觉呀,啧啧啧……”那男人说到这,开心地双眼都眯了起来。
这就是神域人族的现况,捡吃的,与野狗抢食,甚至不被人打得半死就是幸运的。
“大叔,自然灵族在哪?”
二娃走了过去,好奇地问。
“在西边,一路往西就能找得到,那里有一大片的古荒森林,遍布无数个山脉,只要你找到一些奇特的会发光的植物就证明在附近了。怎么,小子,你要去吗?”这个中年人看着瘦得皮包骨的二娃,好笑地道。
“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