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黎南川也知道狂歌的能力。
金屋藏娇的日子里,她没有接触电脑手机的机会。
整个别墅里,都没有能联网的科技产品。
那些照顾她的佣人,甚至连手机都不允许带进别墅。
黎南川就算白日里不会来别墅。
到了晚上也会来。
周六日的大部分时间,他都是陪着狂歌,佣人们不会过来,他们两个人自给自足。
狂歌越来越胖了,她问黎南川:“我的体重什么时候到达你要宰的标准?”
黎南川想了想:“等你开始掉肉的时候,我就宰你。”
狂歌似乎信以为真,无比认真的恳求他:“那到时候,你能不能把我葬在我的父母身边,他们的一生都被我拖累……”
他伸手,手指按在她唇上:“如果有一天你会死,到时候,你肯定是要葬在我的身边。”
狂歌瞪大了眼,望着他,显然不满。
她这反应,令他愉悦,“你只能葬在我身边。”
狂歌不服气的辩驳:“你有可能会比我先死。”
“我死之前,会先让你死。”
他见她眼中似有惊恐,伸手,按在她后脑勺上,将人按在他怀里安抚:“别怕,到时候我不会让你那么痛苦的死,我会给你一个痛快。”
“……”
这个男人,还真是,自视甚高。
狂歌在这栋别墅里,住了三个月的时间。
没有那些高科技的数码产品,狂歌只能每日里下厨房,做点点心炖点汤,天气好的时候,去院子里摘花摘水果。
黎南川不管多晚回来,总能瞧到她坐在沙发上等他。
沙发旁是橘黄色的一盏暖灯,把她的五官柔和在了其中,美的好似一副油画。
厨房是里为他煲的汤。
她的厨艺从一开始的一无是处,到现在潜心钻研,做的饭菜已经不输家里的佣人,尤其是她煲的汤,不腻不淡,味道正好。
他觉得自己,甚至已经要习惯这样的生活。
所以,三个月后,他把狂歌带在了身边。
“总待在家里,会把你养废,你小时候说过要当一个女侠……”
“我没有说过要当女侠。”狂歌打断他的话:“我小时候喜欢的是杨玉环,小时候有点胖,大家都嘲笑我,后来我知道了,杨玉环也很胖,我记得我把我妈妈的纱巾披在身上跳舞,幻想我自己是杨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