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思淼的原名叫做陶乐,就像你们看到的,他的确是一名穿越客,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在发生车祸之后,没错,就是经常在和影视剧里看到的桥段,发生了车祸,身体在这个时空死了,灵魂却穿越到了另外一个时空里,不过他既没有回到古代也没有穿梭到未来,而是穿越到了一本坑掉的网络里,他曾经追过的那一本。
穿越的情况跟他看过的好几本穿书一样,他感到很兴奋,因为他有着主角一样的经历,这就意味着他必定会在穿越的世界中拥有一个崭新而精彩的人生,不然要他穿越干嘛?如果他终究只会当一个炮灰或者路人甲,那老天为什么还要让他穿越重生呢?不不不,正因为老天选中了他,所以他是独一无二的,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尽管他没有变成主角或者是继主角之后的第二个份量极重的角色——反派,他只是重生到了《凌云九霄》这本书里的一个配角身上,但在穿书中,穿到炮灰及路人身上咸鱼翻身的比比皆是,他觉得这更加契合了他将会成为这本的主角的事实。
而且这个角色并不差,相反还很讨喜,对于外貌协会会员的陶乐来说,陶思淼的性格和长相他都很满意,他那清秀可爱的外形配上活泼开朗的性格使他在擎天门的那堆师兄弟里很吃得开。忘了补充一句,陶乐,性别男,爱好男,在修真界美男如云的情况下,每天对着那么多养眼的小鲜肉,他实在是过得如鱼得水。
不过在修真门派虽然过得安逸,但他还是没有忘了他肩负的“使命”,在里,他这个角色会成为主角的小弟,而在陶乐穿越过来之后,他当然不会忘记和主角搭上线,与主角组队打怪刷他的好感度这成了他的目标。女人可以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那么配角当然也可以通过征服主角来征服这个世界喽,更何况他是这本书的读者,他比其他人,比书中的这些npc式人物更加清楚剧情的走向,也就更加可以赢得主角的好感进而征服他。
陶乐觉得自己的计划非常棒,特别是当他终于“千辛万苦”找到主角的时候,对方令他眼前一亮,不,应该是两眼冒精光,他那俊美的外形,挺拔的身材,独特的气质完全没有辜负他大开的脑洞,甚至比他想象得还要出色。虽然陶乐的几个师兄弟长得也不错,但是跟主角一比那都给衬成了渣渣,他觉得自己来找主角是找对了。他打算露一手来引起对方的注意,那就是展现他“先知”的能力。
很好,他显露的预知能力很好地引起了沈则容的注意,呃,或者该说是警惕,不过不管怎样,他都成功地勾搭上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