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因为总觉得——
自己像只猴子似的在被人观赏着,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季临渊听见了,却说不出来话,因为太了解大家为什么都会是如此的反应。
想不通为什么,她每次的出现都会给他带来意外的惊喜,而且总是让他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明明都是旗袍而已,可每件穿到她身上,她都能穿出来一种独特的韵味。
两人确定关系那天和上次在展会上见她,她身上穿的都是一件及膝的短旗袍,样式像是改良过,不是纯中式的那种,但是也很好看。
而今天,她身上穿着的是一件到脚踝上方的长旗袍。
一件好旗袍的三个要素,一是面料,二是花色,三是做工。
即便他一个外行人,也不难看得出来她身上这件,不论面料,花色还是做工都是难以言喻的精致。
旗袍是斜襟款式,半高的小元宝领上有两颗做工精良的手工盘扣,沿着斜襟往下,身子两侧的缝合线上各有三组盘口点缀着。
哑粉色的真丝面料,从大腿开衩处斜着到腰间是锦簇的樱花印花,慕言蹊上半部分头发盘成简单的花式,余下的披散在身后,眼角的樱花纹身露着,两者一衬,让她整个人的韵味又往上提了几分。
季临渊始终觉得,慕言蹊一定是世界上最适合穿旗袍的那个人。
好身材,自是不必说。
他不是没有见过其他人穿旗袍,可要不是人衬托不出旗袍的魂,就是旗袍的魂压住了人的神。
而慕言蹊不一样,旗袍和她是相辅相成的。
最先回过神的是跟季临渊隔了两个人站着的曼妮,她抬手沿着杯沿抿了口红酒,看着慕言蹊提了提嘴角,半开着玩笑,“我们都以为您今天食言不会来了呢。”
嘴里说出来的话像是在开玩笑,可看着慕言蹊的眼神却掺着几分冷意和嘲讽。
她不喜欢慕言蹊,不只是因为她和季临渊结婚这件事,而是因为她向来看不惯她这种不论说话做事都软绵绵的女生。
更搞不懂季临渊为什么会喜欢上慕言蹊这种人。
因为她看起来,一点都配不上他。
作者有话要说:小姐姐:我?软绵绵?要打一架看看吗?^^
哦,我下周要开小甜文《温文尔雅》了,有兴趣的戳进专栏收藏一下子哈,文案周末我会重新改一下。
大家周末愉快,周一见吖。2k小说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