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点点头,有了这些钱,自己的小日子应该混得不错。
此时气氛有些尴尬,潇湘突然开口道,“想来林公子已心有所属了吧,不知是哪家的千金小姐?”
“还千金?”林轩微微一愣,摇头道,“我就是个穷小子,直到中举之后,家里才有说媒的,不过又要进京赶考,这事就耽误了。”
“您现在金榜题名,名门闺秀定是少不了的。”潇湘十分贴心地帮林轩洗漱穿衣,就好像刚过门的小媳妇。
林轩面露苦涩,颇为感慨道,“我就想找个持家有道,对娘亲孝顺的媳妇。至于千金小姐,我还真养不起。”
古代女子贤良淑德,野蛮女友自然不可能,可供挑选的佳丽应该有很多。
潇湘忽然抬起头,直接跪在林轩面前道,“林公子,奴家有一事相求。”
林轩无比惊愕,急忙将她扶起来,“姑娘有话好说,你跪下干嘛呀!”
“实不相瞒,奴家乃是罪臣之女……”潇湘神色悲痛,哽咽道,“家父原本是户部侍郎,因卷入朝堂争斗,被流放岭南途中丧命,而奴家被送入教坊司,沦落红尘……”
那一年潇湘只有六岁,自幼学习歌舞器乐,十岁便开始表演,陪客人饮酒作乐。
因容貌秀丽,歌舞出众,深得客人欢心,然而众多恩客当中,没有一个愿意为她赎身的!
倒不是因为赎身的钱财巨大,而是潇湘是罪臣之女,很有可能成为政敌攻击自己的说辞。
同时潇湘心气颇高,想找一位年轻俊秀的大才子,更主要的是,她想找到能跟自己两情相悦的意中人。
林轩并不知道这里的原因,面露难色道,“我倒是想替你赎身,可,可我没钱啊!”
“奴家卖艺近十年,还是有些积蓄的!”潇湘脸上出现两团红晕,扭捏道,“如公子不弃,奴家愿常伴左右。”
原本她是花魁,在飘香阁出道十余年,客人看得厌烦了,很快就有新人补上,随着名声没落,也就要出台接客。
选择林轩,潇湘也有自己的考量。
风尘女子是很难找市井小民过日子的,即便有朝廷大员替她赎身,也不过是个侍妾,等年老色衰,迟早要被扫地出门的。
多数的风尘女子,结局都很悲惨的……
林轩不由在心里暗这万恶的旧社会,不过有个娇滴滴的暖脚大丫头,还是很不错的。
“行呀,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潇湘没想到,林轩居然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