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十四(3 / 5)

李头退走,李秀才毕恭毕敬的问。

“三字经还没学完。”贾环垂眸搜寻原主记忆。在末世挣扎求存十多年,他连简体字都有很多忘了怎么写,更何论繁体字?还是别逞强,省得出丑。

“公子可否写几个字让我看看?”李秀才又问。

贾环不答,拿起毛笔写下‘贾环’两个歪歪扭扭的字,收势时用力太猛,直接将‘环’字涂成一团墨迹。

贾家权倾金陵,怎教出来的子弟如此不成器?还比不上一般的乡野孩童!李秀才嘴角抽抽,强笑道,“我已了解公子情况,不如从头开始学吧?”

“可以。”贾环拿起三字经,难得露出些纠结的神色。

“公子且将这段话念120遍,背120遍,写120遍,明日我来检查。”李秀才指着第一页说到。

“你不该先给我讲解意思吗?”贾环皱眉。

“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等公子读熟了,背熟了,自然明白它的意思。再有,抄写时请公子找一本好的字帖,不拘什么字体,只要公子喜欢便可。”

贾环点头,果真读了一百多遍,又背了一百多遍,然后开始抄写。

李秀才端着茶杯在一旁监督。本以为大家子弟,性子多多少少有些顽劣,没想贾环倒是蛮乖巧地。

然而,环三爷很快就让他明白,所谓的乖巧完全是他的错觉。

读书背书本就枯燥至极,花去了贾环为数不多的耐心。等他拿起毛笔,涂出一个又一个看不出形状的墨团时,眼珠子渐渐爬满血丝,骨头缝里都仿佛长满了倒刺,叫他只想掀开自己的皮,将所有烦躁和不耐一一拔去。

他忽然扔掉毛笔砸掉砚台,猛然将桌子掀翻。

纸张落了一地,斑斑墨迹四处飞溅,头发乱了,衣襟皱了,衣摆脏了,叫他看上去十分狼狈。分明上一刻还安安静静,下一刻却似罗刹附体,眼角带着两撇绯红,模样说不出的鬼魅,更有乒呤乓啷一阵巨响,把个李秀才骇得跳起来,连滚带爬缩到角落。

贾环胸膛一起一伏喘着粗气,双手拢在袖子里紧握成拳,露出手背上一条条狰狞可怖的青筋。他早知道,自己的心理出了问题。

上辈子,为了研制出治愈丧尸病毒的血清,几乎全世界的人都在抓捕他。为了保命,他不得不独自生活。人本来就是群居动物,再怎么坚强总有寂寞难耐的时候,所以他尽可能的让自己忙碌,用无止尽的杀戮使自己筋疲力尽,使自己狂躁的灵魂得到片刻安宁。然而这种方式无异于饮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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