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颜九成拍了拍身上的灰:“你不是问我想通了什么吗?你听过“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吧?”
鲁迅的名言,顾觅清自然听过。
“你想明白了,愿意以血荐轩辕吗?”顾觅清露出一抹微笑。
用我的生命来拯救我的祖国,用我的鲜血来表达我对中华民族的热爱,这便是我以我血荐轩辕。
颜九成却摇了摇头:“不对,我认为不能是我以我血荐轩辕。”
说着,他弯腰拿起一把枪对准远方,眼里露出一丝狠:“我的血,我的生命,我们民族的血,我们民族的生命何其宝贵,要荐,就得拿那些间谍的血,拿那些打着我国主意的龌龊之人的血,来荐我巍巍轩辕!”
我们得活着,该死的是你们。
颜九成的眼里再无对谭一现之流任何的同情和迟疑。
死的,不应该是那厚厚一叠照片上的反间谍同志们,死的,应该是那些潜入我国动手动脚的小人。
我以我血荐轩辕?
不,该死的是间谍,而非反间谍。
我以你血,荐轩辕!
这才对。
地狱之门必然会经历的争斗,必然会有的死亡,在颜九成的眼里已理所当然。
任何一种跟踪,窃听,偷窥或击毙,虽然跟间谍们使用的是差不多的设备,武器和手段,但是目的截然不同。
一个是阴暗龌龊的,一个是正义的。
为了护住国家重器,杀人,杀必须杀的人,也就不存在内疚。
重来一次的话,现在的颜九成会毫不犹豫一枪崩了谭一现,且内心不会有任何涟漪!正如现在,他要学如何在近身搏斗中杀人的招式,既然地狱之门里都是早就该死的恶棍,防身毫无作用。
这穿鞋的怕赤脚的,想活着的怕不怕死的。
若在监狱里遇着不得不杀的人,那便没有发自,用你的血为我巍巍轩辕,添一把火吧!
“好。”顾觅清微笑着脱去外套,活动了下手脚,她的眼睛亮亮的,显然对颜九成的这种转变特别满意。
“你教我?”颜九成有点吃惊。
只见顾觅清穿着一条宽松的裤子,一件黑色的紧身短袖T恤,肤白貌美大长腿,翘臀细腰丰腴胸,身材极好。
可是这身板,不像是会打的啊……
“嗯。”顾觅清淡淡地点点头,双腿分开站立,看着颜九成勾了勾手:“你过来,靠近我,把外套也脱了,这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