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篇(里仁篇)的后面部分讲的是孝!”乐歌问道。
“是!”曾参应道。
“那么?接下来呢?讲的是什么?”乐歌问。
曾参问道:“乐伯伯?那么?是不是‘里仁篇’就可以这么定稿了?”
乐歌朝着曾参摆了一下手,说道:“你看着办吧!”
“那好!我回去再增减一下内容。反正!大概就这些内容,主旨不变!”
“好!”
“谢谢乐伯伯!”曾参感谢道。
“客气啥?说说?你下一篇编排的大概都是什么内容?”乐歌问道。
曾参赶紧把竹简拿起来,快速地扫了一眼。然后!双手递给乐歌,说道:“乐伯伯!您也看一下,然后我再解释给您听。”
“好!”乐歌应了一声,接过竹简看了起来。
不一会儿,把竹简放下,朝着曾参看着。
“乐伯伯!如何?”曾参一副可怜巴巴地样子,问道。
“这一篇都是评论人啊?”乐歌看着曾参,问道。
“是!”曾参答道:“不仅仅评论人!不!不是评论人,是评价!”
“评论与评价有什么不同?”
“先生说的,这些人是自己的学生,没有说外人,应该属于先生对学生的那种吧?属于教育范围吧?作为先生?难道还不能说一下自己的学生?评价一下?评论一下?”曾参解释道。
“可以!我没有说不可以!你想哪里去了?”乐歌也解释道。
“哦!”曾参应了一声,说道:“这一篇,表面上是先生评价一个人,其实不止是这些。”
“哦?”
“乐伯伯!这一篇我之所以这么编排,也是带有大纲性质的!”
“哦?”
“表面上是先生评价学生、评论谁?其实!透露出先生的学说思想观点啊?”
“哦?”
“为了下面的文章,这一篇所以也是大纲性质的。先把它提出来,以后围绕这些慢慢地、细细地解读!”
“哦?”乐歌一脸认真地听着,好像一个小学生。
“前面的篇章都已经解读了!乐伯伯!我就不重复了!噢?”曾参问道。
“那?我们就开始吧?”乐歌应道。
“好!”曾参很高兴地应了一声。
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