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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以血为源(1 / 4)

血迹……变淡了?

江逍连忙仔细定睛望向自己的右手食指,又连忙伸出左手的食指,在心韵的脸上轻轻抹了一下,沾染了一些血汗。

没有错!右手食指上的颜色,果然比左手新沾上的淡了许多。若不是双手同时对比,只怕还不是那么容易发现。

人体的血液中含有铁,在空气中暴露一段时间后会氧化,颜色应该是只会越来越深的才对!

而且仔细观察之下,江逍更发现了,右手食指上的心韵血液,其实并不是单纯的颜色变淡,而是……整个变得稀薄起来!

就好像……那些血液正在向着空气中挥发!

江逍再没有丝毫的片刻犹豫,立刻将周围去探查敌情的蚊子收了回来,飞快地演化出了一只棕白相间的小狗来。

史宾格犬,所有犬类之中,嗅觉最灵敏的一种,也是机场安全搜索最常用的犬种。

虽然限于紫烟那团细胞的体积大小,江逍无法将其演化成成年的史宾格,但即便是幼犬,嗅觉却并不会因此而降低。

而当史宾格刚刚从江逍的掌心之中凝聚成型之时,江逍通过与紫烟细胞之间的精神联系,也一瞬间感应到了异样!

“得水!你来开车!开回伊尔库茨克!”江逍猛地一推得水,将他推上了驾驶座上,自己则绕过车头,跳上了副驾驶的位置之中。

得水也一直都是个干脆利落的人,知道此刻情况紧急,没有再废话多问半句,麻利地发动汽车,掉转方向,一脚油门便向着来时的方向飞速驶去。

“找到敌人了么?”隔着挡板,乱壤焦急地对江逍问道。

“现在还没有。但至少……已经有了线索了。”江逍声音低沉,回答完了乱壤的问题,又转向得水:“到了城区之后,按照我的指示开。”

他打开了副驾驶旁的车窗,不顾外面刺骨的寒风,让那只小史宾格贪婪地捕捉着空气中那稀薄的血腥气。

心韵的血液,从身体的各处毛孔之中自动渗出之后,并不是简单地停留在体表,而是被飞快地蒸发……或者说挥发。

而挥发之后的血液,也并非仅仅在原地停留,自动地扩散开来,而是仿佛被指挥着列队放学回家的小学生一般,沿着一个固定的方向整齐地飘散过去。

而那个方向,正是伊尔库茨克!他们出发的地点!

因为与紫烟细胞拥有精神感应的缘故,江逍不需要像其他那些训犬师一样,还要试着与警犬进行交流。

那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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