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倍额度的减免。
长生者与非长生者的婚姻,以长生者夫妻条款执行,限制生育一孩。
非婚姻生育特殊情况,国家采取备案监控,参考合法夫妻条款执行。
举例来说明,男子子某与女子甲某未婚生子,男子子某与女性甲某此前都未曾生育,国家备案记录,子女抚养问题走常规的民事纠纷通道;如果男子子某和女子甲某都是非长生者,他们甚至还可以非婚生育第二个孩子。
如果男子子某与女性甲某皆为非长生者,但男子子某已经与长生者女性乙、长生者女性丙分别生育一个孩子,男子子某却又与女性甲生育他的第三个孩子。无论男子子某是否与女性甲结婚,他的第三个孩子都将被计划生育部门归类为半合法。所谓的半合法,即是指如果女性甲愿意把孩子归于名下,国家允许她把孩子抚养成人。但是,孩子的生理父亲,必须为他的行为支付十倍额度的罚款。
如果孩子已经是第四位、第五位、第六位孩子,罚款还会次第涨到15倍、20倍、25倍等。
例如全国年度平均可支配收入为2.59万元,十倍额度即是每年缴纳25.9万元罚款。注意,25.9万元罚款是每年必须缴纳的额度,第三位孩子降世那一刻就背负着沉重负担。就普通家庭而言,这种程度的经济惩罚已经非常严厉。
这是“男子非法,女子合法”的情况。
“男子合法,女子非法”,也是同样策略处置。
如果男女皆不合法,例如男子子某与女子甲某此前已经生育两孩或都已经与其他人生育两孩,他们的爱情结晶将会归类为非法生育。凡是非法生育者,不仅男女皆须支付十倍额度的罚款,他们的孩子还将会被计划生育部门强制带走,由国家集中抚养。
如果男女经济条件比较富裕,罚款完毕就还给他们自由;如果男女经济条件比较拮据,国家将会备案监视,房贷形式每月强制扣除他们的劳动所得;如果男女经济条件穷困到无法缴纳罚款,计划生育部门将会集中起来管理他们,管理期间更有可能施加各种暂时绝育的生育限制策略。
长生者群体也是类似操作,只是他们的生育名额更少,他们缴纳罚款的时间更长。理论上,当长生者缴纳罚款方式获得多余生育额度,将会一辈子背负生育惩罚。不是十年一百年,而是五百年乃至一千年的超长罚款期限。期间稍有不慎,长生者就可能被超生罚款罚到破产。
为了鼓舞国民为国奉献,除了这些常规限制,国家又提供了少数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