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去,不多时,就领着一伙人过来,都是黑红相间的捕快服,为首的披着大氅,戴着高冠,满脸横肉,手掌抓着两个铁疙瘩在把玩,走过来略一拱手,“公孙堂主,别来无恙!”
公孙艺笑着还礼,道:“我没想到孤鹰把老弟给派过来了。”
“收到大人命令,在下便日夜兼程赶路,总算赶上了。”蔡东伦摇头道,“大人若不是有重任在身,必定要亲自前来的。”
“我知道,我知道……”公孙艺叹了口气,“伯约和孤鹰自小一块长大,称为手足之情也不为过。即使在这个敏感时期,还是把他最得力的手下给派过来,足见情谊。”
“事不宜迟,当下是什么情况,还请堂主告知。”蔡东伦道。
公孙艺当下将情况说了一遍。
蔡东伦有个手下便站出来道:“二位大人,护送队势必要经过一个地方,我们不如去那里埋伏?”
“哪个地方?”公孙艺道。
“仙人古镇。”那人道,“我们轻装简行,必定快过车马,按照推算,他们在天黑时刚巧能赶到仙人古镇。”
“善!”
……
赶路是一件极枯燥的事,除了修行,什么也做不了。
修行者修行,每天最多不能超过两个时辰,否则便会事倍功半。
加上那一对“忘年交”,从剑道聊到了修行,从修行聊到了人生,从人生聊到了女人,简直有聊不完的话题。
燕离在旁边就跟个傻子似的,终于忍受不了,来到了龙车外,跟随着队伍步行。闻闻风沙的猩燥味,还比听人聊天有趣多了。
他的脚程自然不慢,跟得上角龙的步伐。
他在龙骑团中扫了一眼,忽然发现白玉歌也骑着一匹角龙,便赶过去,“不是说角龙骑手需要经过特殊的训练吗?”
白玉歌还没说话,他的坐骑便扭过头来,瞪着铜铃似的眼珠子,凶光毕露地盯住燕离,牙齿磨得霍霍作响。
“我本就是龙骑团的人。”白玉歌白了他一眼。
“是吗?”燕离摩挲着下颔,“可我怎么看你每天做得最多的,就是当姬玄云的跟屁虫啊。”
白玉歌没好气地道:“我不但是龙骑团的人,同时也是世子的贴身护卫,不跟着他跟着谁?”
“我怎么感觉你在不务正业。”燕离笑眯眯道。
“看把你给闲的。”白玉歌淡淡道,“没事就回马车去,要不然被偷袭死了可别怪我们护送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