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不过感觉那照片的背\/景很熟悉,灵色就好奇的拿起来一看。
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这是她很久之前跟叶承枢偷得浮生半日闲,去鹜霞镇游玩的时候拍下的照片。景区都有那种现拍现取的项目。当时她也就拉着叶承枢拍了一张。拍好之后她也就把这事给忘了,不知道怎么这张照片会出现在他的西服口袋里。
他们两人一起合影很少,几乎没有。都不是年轻人,没有天天自拍的习惯。试想一下她跟叶承枢摆出各种姿势在摄像头下的画面,一点都不会美,绝对很恐怖。去鹜霞镇算是他们拍了最多的照片。不过很可惜,她手机之前坏了,里边的照片也就没有了。
所以这张照片,应该算是他们仅有的唯一的一张的合影了。
照片里的她,幸福的依偎在他的肩头,甜甜的冲镜头傻笑,还比了个俗气的剪刀手。而他,并未看镜头,而是微微侧头,一双眸子垂下,全神贯注的望着她。那眸子里的柔情,隔着一张照片她也感受的分明。
这张照片,难道他还天天随身携带着?
眼眶终究是承受不住那重量,眼泪啪嗒的打在照片上。
“叶承枢,既然你只将我当姚律师的替代品,又何必如此温柔待我。你这样,我会产生错觉的。以为你心中,真的有我。你这样,会让我舍不得离开的。”
吸了吸鼻子,胡乱的抹了抹眼泪,灵色想将照片重新放回去。可是,却又有一样东西从他的西服口袋里滑了出来,掉在了地板上。
灵色发誓,她没有偷看的想法,她真的只是想把那封信放回去!那上边的字,她不是有意要看!
她真是疯了才会去偷看那信上的内容。自己找难受的事,白痴也不做。
被撕碎的信,是重新被人小心的粘合起来的。看得出来,重新粘合之人的细心。信被碎成了很多片,但粘合的没有一丝缝隙。显然是用心极了的结果。可即使被撕碎了,也丝毫不影响那优美的笔迹。
很华丽优美的笔迹,是最标准的copperplate英文的字体。在国外念书的时候,灵色就很羡慕英国的同学可以写这么一手漂亮的英文字。似乎国内更喜欢用英文圆体字或者是花体字来形容。
看笔迹她就知道,这一定是出自叶承枢之手。不管是汉子还是英文,他都写的一手漂亮的字。字如其人,带着优雅贵气的。
很短,就两句话。翻译下来。第一句的大意是:你是我生命中最美的风景。第二句:你愿意一直做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