熹平四年(公元175年),春三月,先前灵帝诏令诸儒续写《东观汉记》,校正《五经》文字,博士蔡邕会同一干博学之士,历时五年,终是校书完毕,蔡邕因功升任议郎。
随后,灵帝为昭显功劳,又命议郎蔡邕以古文、篆、隶三体,将校正过的《五经》刻于石碑上,立于太学门外,供后儒晚学研习《五经》,后世儒学《五经》都以此作为标准,时人称之为“熹平石经”。
石碑初立于太学门外之时,天下儒生名士为之一惊,纷纷前往洛阳太学门外一睹为快,临摹抄写者不计其数,每日车马不下千余辆,填满大街小巷。一时间,京城士子儒生蜂拥聚集,皆以为灵帝刻印石经,乃儒学再兴之兆,无不喜出望外,对宦官的斥责之声又是高涨起来。
东汉中后期,政治混乱,朝政昏暗,皇权旁落,外戚与宦官交替专权,其兄弟子侄、姻亲故旧遍布州郡,荼毒百姓;与此同时,地方世家豪强势力急剧增长,敛财夺地,垄断学术,设立私学,暗蓄私兵,子弟门生遍及朝野内外。
桓帝时期,因州郡之间互相勾结,徇私舞弊,为稳定政局,防止地方官员结党营私,形成割据势力,威胁中央权威,桓帝于金殿召集群臣,共商对策。于是,桓帝下诏互为婚姻的家庭和两州人士,不得互相担任监察官吏,相当于后世的官员回避制度。
而后,桓帝再度将任官的回避范围扩大,颁行“三互法”,规定规定互为婚姻家庭和两州人士不得交互为官,禁忌更加严密。在“三互法”限制下,本地人不得为本地长官,婚姻之家不得相互监临,有血缘关系或婚姻戚属关系的人,不得在同一部门或地区为官,甚至官员任命还须回避数州,以致选拔官员,很是不容易。
当时,大汉十三州中,幽、冀二州处于东汉疆域北方,幽州是东汉最北方,于乌桓、鲜卑、扶余、高句丽等夷族异邦掺杂交壤,而冀州西临羌胡聚居的并州。周边内徙、依附的少数民族,大多就近安居在幽、并、冀三州。
这三州的汉人与戎狄杂居,又有鲜卑、扶余等异族,几乎处在北方诸夷的包围之中,汉廷置度辽将军、护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等一众武官,设度辽营、渔阳营、黎阳营等边兵,一同震慑北方。
幽州北阻燕代,兼有戎狄之众,骑兵锐利,乃北方精兵所在;而冀州强实,物产富饶,集天子之重资,乃是河北豪强的聚集地。两州经济实力雄厚,且兵甲强横,又远离洛阳,朝廷也是鞭长莫及,若是任命官员不当,极有可能引致诸侯割据,动摇朝廷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