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听,不仅好听,这歌写的……狂野!
没错,就是狂野,霸气!
虽然这要是放在那些老艺术家跟前,人家肯定说这个词写的恶心,但韩明却觉得很不错,眼睛一亮的感觉,有打破固有模式的新颖。
毕竟,以前的歌,就算写的再霸道,也不过就是光芒万丈之类的辞藻而已,或者是什么沙漠苍茫的大气,而这个,更生猛,生猛到有点虚幻的感觉,但那有怎样呢?
啪啪啪啪…...
韩明有了表示,其他人也跟着回神,啪啪啪的就开始鼓掌。
于跃笑了,他知道,虽然自己把这首歌提前了,但不代表不被现在的审美所接受。
其实也无关审美,主要是真挺好听,不需要什么唱功,就是一个单纯的感觉,要不然一个连音乐两个字怎么解释都不懂的网红不可能因为这首歌坐拥四千万粉丝。
或许难登大雅之堂,或许有些粗鄙不堪,甚至可能被那些真正的音乐人所不耻,但就是有市场啊,那你上哪说理去。
“这叫什么?”鄂婉问。
于跃伸出右手,食指中指以V型对着自己的眼睛:“做你的眼睛。”
“果然和歌曲一样没内涵。”鄂婉道。
于跃哈哈一笑,道:“没内涵就对了,怎么样?好不好听就得了?”
鄂婉撇撇嘴:“还行,能听。”
于跃笑着转头,看向几人道:“各位专家,根据我这个感觉,谱个曲子出来咋样?要动感一点的,类似DJ那种的,也不用太花哨,但肯定得有那个咚咚咚的鼓声,那是灵魂。”
“您能再来一遍么?”韩明道。
其他人也连连点头,一遍只听出来不错,但还摸得不清楚。
看着韩明的样子,宾书笑了,这回不是装的了吧?
其实他也知道,韩明之前那句好已经没什么表演色彩了,就连自己不懂音乐的,都觉得挺好听。
至于那个词,他感觉霸道,虽然也有点过火,但那有怎样呢,于跃唱的就是那个范啊,他突然觉得,这首歌于跃要唱的话,应该效果更好。
“既然你们没听够,那我就给你们来段清唱。”于跃说着握手成拳,如同话筒一般放在了嘴旁。
众人心里一笑,这老板是玩嗨了。
于跃确实很嗨,当着这些音乐人面前展示自己,多带感啊。
虽然是清唱,但于跃声音压制的很到位,有几分自带音效的感觉,然后没了配乐的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