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向我行我素,在人间又无一个亲人。所以那些繁文缛节,对他来说都不值一提。
“您这儿当然大家都不敢说什么了,可是您替洛小姐想想啊,您这一登门,别人会说,怪不得您对她另眼相看呢,洛家的女儿自然跟我们是不一样的。总裁,您想想,这样一来,就算洛之溪的设计稿很优秀,是不是别人也会有闲话?”
天铭今年刚刚大学毕业,却已经跟着仙祺快二十年了。他从小是个孤儿,跟着一群大孩子捡垃圾、捡剩饭,仙祺偶然发现他很机灵,尽管才三四岁的样子,脚步都还走不稳,却总是能第一个找到可以吃的东西。
一个从幼时就尝尽世态炎凉人间冷暖的孩子,在人情世故上,自然比仙祺这个天上太子更感同身受一些。
仙祺收留了他,把他养大,他自然最了解仙祺的心意,包括也知道天音的事。
仙祺想了想,天铭说的对,他可以不在乎一切,别人怎么想对他来说无关紧要,但对洛之溪而言,毕竟是个刚刚二十岁的女孩子,名声很重要,招惹了闲话,总是不好的。
眼前浮现出洛之溪那天认真投入地吃早餐的模样。
眼神专注,动作优雅,如出水芙蓉,娇俏动人。
城西的白记掉渣烧饼,城东的洪大嫂咸豆花儿,仙祺记得很清楚。
想了想,他唤天铭:“天铭,你过来,我交待给你一件事,马上去办。”
夏季酷热,明晃晃的大太阳烤得柏油马路似乎都在滋滋作响。陆羽曼穿着高跟鞋,走在去往洛氏公司的路上,整个人都快晒得晕倒了。
陆岷山要派车送女儿,陆羽曼怕父亲知道她去的是洛氏,就拒绝了。洛氏前面的大马路在修路,出租车只能停在路口处。
陆羽曼也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小公主,何曾受过这样的苦,几乎要哭了出来。
掌心攥着那枚小石头,沉沉地,浸满了陆羽曼的汗水。
很奇怪,它却不发烫,反而冰冰凉地握着很舒服。
终于走到了洛氏的楼下,陆羽曼几乎是瘫倒在供人休息的长椅上。
这才拿出手机准备给洛之川打电话。
女孩子在恋爱的过程里,总是会耍一点小心计,哪怕这小小的心计会付上远不止几倍的代价。
比如刚才,她完全可以下了出租车就在路口等着,让洛之川去见她。
但她偏要以苦行僧的方式把自己变得弱小而伟大,以期待洛之川见到她的那一刻,满满的感动与心疼。